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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规定景区门票每次涨幅不超15%
2010-07-25 15:37:10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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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山东省人大了解到,综合网上听证会意见和各方建议的《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修改稿)》已经基本形成,条例明确提出景区门票“上调幅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额”。

6月29日,山东省人大常委会曾就《山东省旅游条例(修订草案)》进行网上立法听证,10名陈述人将自己的意见和建议发到了指定的邮箱。这也是山东省首次举行网上立法听证。在网上立法听证会上,关于景区门票涨价的相关规定,是各陈述人关注的焦点问题。陈述人们建议,应该规定“景区上调票价要提前半年向社会公布,而且每次上调价格幅度也不应高于15%”。

据了解,根据网上听证会意见和各方建议,修订草案修改稿在原来规定的基础上作出进一步规定:“调整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门票价格,应当遵循法定程序。调整后的门票价格应当向社会公布,自批准之日起六个月后执行。同一门票价格上调间隔不得低于三年,上调幅度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额。”

同时,条例还提出,旅游景区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单一门票和联票,供旅游者自主选择。禁止向旅游者强行出售联票。

来源:新华网 编辑:杨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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