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2009年的“瘦肉精”事件不仅令一批不法肉贩落网,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行为也被逐层揭露。继广州市海珠区工商分局原局长胡本新之后,该局原副局长兼纪委书记梁森南受贿、行贿一案在海珠区法院开审。
企业、属下送钱26万
梁森南今年46岁,广东省南海人,在职研究生学历。案发前担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副局长、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专业市场分局副局长。起诉材料显示,梁森南涉嫌受贿的事实多与他任职副局长,分管牲畜屠宰及市场升级改造有关。
据指控,梁森南在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办公室主任期间,负责该局的物业和印章管理。2002年1月,他收受了广州市长江企业发展公司总经理赵某给予的贿赂款人民币5万元,为赵某的公司办理市场改造提供帮助。
2005年8月至2009年3月,梁森南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副局长兼纪委书记期间,在其办公室,先后分8次收受他直接下属的该局牲畜屠宰管理执法大队队长杨海生给予的贿赂款合计人民币7.6万元。
2005年9月至2009年1月,梁森南任利用分管该局牲畜屠宰管理执法大队的职务便利,在酒店等场所,先后分8次收受他直接下属的该局牲畜屠宰管理执法大队副队长梁剑锋给予的贿赂款合计人民币3.2万元。
此外,检察院指控,2006年至2009年春节前,梁森南任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分管市场登记证的审批、年检、市场规范化管理的职务便利,先后收受海珠区江燕农贸综合市场负责人严某、珠江御景湾肉菜市场负责人吴某、海珠区沙溪东综合市场负责人赵某、广州市好百年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吴某、海珠区金溪农贸市场负责人张某、国际轻纺城的商户陈某贿送的人民币合计10.2万元。
亲手进贡“一哥”14万
除了受贿,梁森南还涉嫌行贿的罪名。据指控,2007年至2009年,梁森南任上述职务期间,为个人任职及得到关照,向自己的直接上级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珠分局局长胡本新行贿人民币14万元。综上所述,梁森南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6万元,行贿共计人民币14万元。
2009年4月18日,梁森南向海珠检察院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