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在本次全国人大会议上,福建省全国人大代表林强建议加大对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资金扶持力度。
建议称,2009年5月,国务院出台支持加快建设海西的《意见》,明确指出:“加大资金投入和项目支持。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和中央预算内投资,以及其他中央专项资金,都要加大对海峡西岸经济区的扶持力度,特别要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和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等资金时,福建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等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福建原中央苏区县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
全国原中央苏区县共有33个,其中福建20个、江西13个。当年福建有近10万人参加红军、新四军,其中3万多人参加长征,为革命牺牲6万多人。改革开放以前,由于备战的需要,中央在福建的投入较少,改革开放后,国家加大对福建的支持力度,促进了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发展基础仍然较差,经济总量较小,困难面较大。2008年福建(扣除厦门)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的人均财力为6.53万元,排在全国第22位;加上中央补助后按财政供养人口计算的人均财政支出为7.23万元,排在全国第29位。尤其是原中央苏区县的基础设施条件、社会事业发展、群众人均收入、社会保障水平都还远低于其他地区,亟需加大扶持力度。
为进一步落实好国务院《意见》关于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的扶持力度的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期明确了在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时对福建省20个苏区县纳入参照执行西部地区政策、32个老区县纳入参照执行中部地区政策。
鉴于福建原中央苏区县的历史贡献和比较困难的现实状况,建议国家在安排财政转移支付、税收优惠、中央专项资金等方面,对福建20个原中央苏区县执行西部地区政策,对福建其他革命老区县、少数民族地区执行中部地区政策。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记者
胡美东) 福建日报 编辑:单萱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