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通社保资金界限尚需完善
一些人认为,“住房公积金看大病”偏离了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初衷,实际上反映了住房公积金闲置严重、利用效率不高的问题。
来自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的数据显示,2008年末,全国住房公积金运用率为53.54%,住房公积金缴存余额为12116.24亿元,沉淀资金占缴存余额的26.35%;全国实际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人数为7745.09万人,累计为961.17万户职工家庭发放了个人住房贷款。在去年的全国两会上,就曾有代表指出,应“盘活”闲置资金,刺激消费。
与此同时,有关数据显示,2008年职工医保、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为70%、50%和38%,最高支付限额相当于当地平均工资或居民平均收入的3—4倍。普通群众看大病、重病的医疗负担仍然比较重。因此,可否考虑把住房公积金向医疗看病倾斜。
住房公积金“支援”医保金,折射出目前我国各项社保制度保障力不足的问题。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律师龚振中说,医保金和住房公积金分属两种不同的社会保障范畴,其功能各不相同,用其中一种资金来弥补另一种的不足,并不合理。社会保障体系应是全方位的,只有切实解决住房公积金闲置、医保报销比例低等问题,真正实现每项社保制度本身的功能,才是合理的。
为了盘活闲置的住房公积金,近年来各地纷纷出台了更加灵活的提取方式、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等措施。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也出台意见,规定在优先保证职工提取和个人住房贷款、留足备付准备金的前提下,可将50%以内的住房公积金结余资金贷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专家认为,此举能够实现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和满足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缺口的“双赢”。
专家指出,一些地方开始住房公积金“自由支配”的试点,打通了住房公积金与其他社会保障资金的界限,但也要防范假借名义挪作他用。尤其是我国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一些社会保障项目分属于不同部门管理,有着不同的运作系统。“如何适应经济发展,完善相应的配套措施是政府急需解决的问题。
来源:新华网 编辑:马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