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据国家统计局福建调查总队抽查统计,今年上半年福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05万元,同比增长9.9%,扣除价格因素后,实际增长12.6%,增幅提高2.8个百分点。
在人均家庭收入构成中,工薪收入7589元,净增954元,增长14.4%;转移性收入2262元,增长10.9%,占人均家庭收入的比重为19.6%,其中养老金或离退休金收入1457元,增长20.5%;财产性收入621元,增长19.7%;经营净收入1063元,下降10%,占人均家庭收入的比重为9.2%。
编辑:关晓萌 肖冠男 来源:中国日报福建记者站 (记者 胡美东
见习记者 朱兴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