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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人事厅长丛远东详解台生在闽就业政策 2009-05-15 09:14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近年来,随着两岸关系的不断发展,台湾学生(以下简称台生)来大陆求学、来闽就业逐渐呈现增多趋势。但由于国家尚未制定出台相关政策,因而台生就业的服务工作较难展开,台生在大陆就业后的权益维护也存在不少难题。为此,作为台生学习、就业前沿阵地的福建省,针对此状况,在大陆各省份中率先推出台生在内地就业政策——《关于做好取得内地(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来闽就业有关通知》。通知由省人事厅、省台办、省教育厅、省劳动保障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详细规定了台生来闽就业将与大陆同类毕业生享受同样待遇,保障了台生的合法权益。 东南网5月8日讯(记者金婷)为了解台生在闽就业政策的具体实施及成效,本网等“海峡论坛”系列专访活动联合报道组,于7日采访了福建省人事厅厅长丛远东。 福建省人事厅厅长丛远东 台生来闽就业政策实现“两大突破” 记者:我省是全国首个“大陆高校毕业台生内地就业政策”实施的试点城市,在解决台生来闽就业上有哪些新举措? 丛远东:我省在台生来闽就业政策方面有“两大突破”。首先,在就业方向上,在内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的台生,符合国家相关政策规定和用人单位需要的,可以自主应聘或受雇到福建省内的国有企业单位和各类公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取得内地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以上学位的台生,符合福建省事业单位招聘条件的,可以通过参加公开招聘应聘到福建省内的事业单位(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就业。其次,台生来闽就业与大陆同类毕业生享受同样待遇。台生在闽就业与内地普通高校毕业生在工资福利、社会保险、子女教育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记者:通过统一招聘考试进入事业单位工作的台生,在职称评定和未来晋升机会上是否和大陆学生享受同等的待遇? 丛远东:是的,台生将与大陆学生在职称评定和岗位晋升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台湾学生来闽就业享受“五项服务” 记者:据了解,有一部分台生在毕业后遇到无明确机构受理档案的难题,请问我省在这方面有制定相关措施以保障台生在闽就业的档案管理吗? 丛远东:有的。在福建就业的台生可享受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的就业指导、职业培训、求职信息、岗位推荐和人事代理等五项服务。此外,我省招收台生的高校要参照教育部相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台生学籍档案。台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学籍档案应转至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者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授权的人才中介机构保管,并做好人事代理的各项服务工作。 首推台生就业政策 为海西建设引人才 记者:我省首创的台生就业政策,将对海西经济建设起到怎样的促进作用? 丛远东:福建作为全国人事制度改革先行实验区和两岸人才交流合作先行实验区,制定台湾学生来闽就业政策,有利于进一步拓宽两岸人才交流渠道;有利于贯彻落实福建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两个先行区”的决策,促进闽台人才交流合作,在更大范围内积聚各类人才,更好地服务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有利于拓展台湾专业人才在内地的职业发展空间,做好台生在内地就业创业的各项服务;有利于发挥“五缘”优势,拓展“六求”作为,通过人才交流增进了解、培养互信,促进两岸同胞感情进一步融洽、合作进一步深化。 搭建平台 积极促进台生在闽就业 记者:随着台生就业政策的推出,必然吸引更多的台生来闽择业,请问我省是否有定期举办相关活动,以进一步促进台生就业? 丛远东:近年来,我省多次举办形式多样的台生来闽就业招聘活动。根据台资企业等用人单位的需求,积极开展台生就业供需见面会、社会保险、继续教育、居留手续代办等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今年我省还将借助“6.18”平台,举办“人才交流大会”,“对接洽谈会”、“大陆、台湾创业项目和连锁加盟项目展示、推介、签约”,“闽台合作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启动仪式暨台湾创业项目展”等多项促进就业、服务台生的活动。其中“对接洽谈会”还将举行“现场创业政策指导和创业辅导”、“大学生创业论坛”、“大学生创业培训基地授牌仪式”等活动。 背景资料: 福建省是国家批准的最早招收台湾学生的省份。经教育部批准,现已有厦门大学、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集美大学、华侨大学、福建中医学院、福建医科大学、漳州天福茶叶技术学院等9所高校对台湾学生实行单独招生和考试。 至2008年10月,我省高校招收台湾学生人数累计达3767人。目前在我省高校学习的台湾学生有805人,其中博士研究生97人,硕士研究生54人,本科生606人,预科生24人,成人大专生24人。 编辑:肖亭 来源:东南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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