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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分割到统筹:中国城乡关系在改革中走向和谐

2009-09-16 11:04

如果说有什么是中国经济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最期盼的礼物的话,那很可能就是急剧提升的内需,以抵消国际金融危机导致的外需不足。

分析人士指出,有着8亿人口的农村正是中国最大的内需潜力所在,然而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抑制了农村经济的充分发展,这也成为中国经济发展动力长期失衡的重要原因。

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所宏观经济室副主任李国祥对记者表示,60年来,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在中国经历了形成、松动、成为彻底变革对象的过程。如今城乡统筹战略正在改变中国农村的面貌,医治经济和体制的痼疾。

今年70岁的南昌市湖坊镇顺外村村民艾奇可老人亲身经历了这60年来的城乡关系变化。

新中国成立前,艾奇可的父亲是地主家里的长工。1950年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实施,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

土改让艾奇可一家分到10多亩田地。“第一次有了自己的土地,父亲兴奋地几天没睡好觉,每天都要到地里去看看。”艾奇可说。

可是,没过几年,村里开始建立农业互助组、合作社,后来建立人民公社,大家“集体劳动,集体经营,统一分配”。艾奇可说:“回想起那时候,生活的好坏是以能否吃饱饭为标准。”他印象最深的是,那时村里有些家庭,一天只能吃上一顿饭,还要先让家中的主要劳动力吃饱。

顺外村地处南昌市东郊,方圆5平方公里,下辖16个自然村,村民5300多人。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顺外村主要靠种植蔬菜、饲养家畜,供应城市居民。最多的时候,全村也不过只有可耕种的土地2800多亩。

新中国在成立之初优先发展重工业,原材料、农产品和劳动力等要素的价格被压低以降低城市工业发展的成本。“那时,农产品实行统购统销,城市工业发展以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的方式从农村提取资金积累。同时,工业化没有进入农业生产,也没有进入农民生活。”李国祥说。

1958年,《户口登记条例》将城乡居民明确区分为“农村户口”与“非农村户口”两种不同的户籍,实行区别对待的城乡分治政策,享受不同的国民待遇,城乡二元结构由此确立。中国农村的发展受到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农民的生产积极性长期受到挫伤。

有专家指出,这些探索毕竟支持了中国工业体系的建立,也为后来的进一步改革积累了经验和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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