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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不断刷新“富裕”观念 2009-09-02 11:02
因为村里一些“怪现象”得不到解决,一个名叫佟凤奎的中国农民曾在10年里上访了200多次。直到2004年,县上实行“阳光办案”,一下子解决了他提出的35个问题——都是富裕起来的农民操心的新问题,比如村里收粮不入账、土地被错误抽走、村官非法侵占财产等。 其实,最初,佟凤奎损失的钱并不多,很容易就能靠自己的努力赚回来,但他却为此成了“上访钉子户”,一定要讨回公平。观察家说,这反映出,中国的农民不仅仅关心自己的那一点儿收入,而且还关注大家的富裕成果不要被少数人侵吞。 佟凤奎的故事发生在中国东北部省份黑龙江西部的富裕县。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60年中,这个小县城因为特殊的名字和经历,多次登上中国的主流官方媒体《人民日报》:新中国成立前期搞人民公社,贫富拉平;“文革”时期不谈“富裕”,只喊“战斗”;改革开放后组织农民搞副业生产,广受称赞;2004年提出“奶牛富民”,打造品牌…… 村民们富裕了,但是,公平问题却变得突出。今年57岁的佟凤奎后来还被县里邀请担任信访调查“副组长”,这也是为了打击在富裕过程中出现的腐败现象,而采取的措施。 当代中国研究所学者陈东林说,富裕县的故事很有代表性,反映了中国社会对富裕观念的深刻变化。 在几千年以农耕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富裕”一直是中国人的朴素追求。中国的汉字“富”就是一个“家”字下面一个象形的“畐”,形容人吃饱肚子的样子;“裕”字则是左边“衣”右边“谷”,意指有穿有吃。 然而,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富裕才从少数人的权利变成所有人可能实现的梦想。 “没有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中国人是难以实现共同富裕的。”陈东林说,“新中国以前的几千年历史都证明了这一点。” 他认为,新中国在走向“共同富裕”的道路上已经走过了三个发展阶段:1949到1965年,鼓励个体农民“勤劳致富”,再组织他们“集体致富”;1966到1976年“文革”时期,反对“个人致富”;1978改革开放以来,允许一部分人和地区先富起来,带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实现了初步富裕的小康社会。 中国人的致富过程也给今年64岁的瑞士洛桑国际管理学院国际政治经济学教授让-皮埃尔·莱曼留下了深刻印象。从1949年在香港看到“中国难民潮”到1982年与中山大学的学生共赴迪斯科舞厅,再到2008年目睹北京奥运会,莱曼感到:中国发生的变化——不论是全球贸易和投资,还是其城市惊人的转型,确实令人“敬畏”。 在外界看来,中国的“变富”不仅表现在高楼大厦的增多、奢侈品消费的兴起和“富人阶层”的出现,城市居民在教育、保健和文化消费方面的支出也日益增加,并且越来越国际化。 法国艾德拍卖行副总裁弗朗西斯·布里斯特说,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现在对艺术品市场产生兴趣。“中国的经济主导地位也将带来一种文化主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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