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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今年4月196名涉黑组织头目被异地关押 2009-11-27 08:33
中国日报网消息:据公安部网站消息,2000年,公安部在全国范围内部署开展了打黑除恶专项行动,上千个黑恶犯罪团伙被摧毁。2006年2月中央部署的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更是向黑恶犯罪发起了凌厉攻势。挂牌督办、异地用警、异地办案等专门工作机制日臻成熟,截至2009年4月,196名涉黑组织头目被跨省异地关押,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 全国“打黑办”有关负责人介绍:“日前,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下发了第7批挂牌督办涉黑案件。自2006年中央部署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已经有296起涉黑案件陆续被联合挂牌督办。对这些在当地影响重大的涉黑案件,我们采取‘紧盯’战略,视情况派员进行督办、指挥、协调等工作,有的案件连续派出7至8个工作组,督办过程一直持续到法庭庭审。列入督办的案件主要有几类:一是全国‘打黑办’初步筛选,对于侦办时间可能较长、难度较大,当地缺乏办案经验或存在其他困难的直接列入督办。二是过去几年打掉的黑恶组织始终久拖未决的。三是群众举报强烈的、暗访督导中发现的案件等。前6批督办的248起涉黑案件中,已经移送起诉238起,提起公诉220起,一审判决199起,生效判决146起,较好地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这位负责人介绍,与此同时,黑恶犯罪“异地用警、异地办案”等机制在实践中越来越多地应用并更加成熟。这一工作模式有效解决了当地警力在打击涉黑性质组织犯罪中软弱无力、无所作为的状况。2006年部署的专项斗争开展不久,司法部即下发了《关于收押黑恶势力罪犯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规定“对同一黑恶势力团伙的罪犯,不得在同一监狱关押;对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以上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头目,应当实行跨省(区、市)异地关押。”截至2009年4月,196名涉黑组织头目被跨省异地关押,有力震慑了黑恶犯罪。 这位负责人指出,一些地方还针对黑恶犯罪的特征,出台了特殊规定。重庆对涉黑罪犯的减刑、假释,率先在全国实施“三个一律”。按照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的有关规定,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犯成员,一律不予假释;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一律不予减刑(法律规定应当减刑的除外);而对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其他罪犯的减刑,在裁定前也要一律公开听证。 编辑:肖亭 来源: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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