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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提高医疗服务价格不应造成总体医疗价格上涨

2009-11-2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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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1月26日社论:切实降低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让老百姓看得起病,买得起药,是当下医疗体系改革的目标,也是全国民心所向,尤其是社会低收入群体关注的焦点。今年8月起建立的全国基本药品体系是向降低医疗价格迈出的重要一步。但本周国家发改委、卫生部会同人力资源及社会保障部联合发文,宣布在降低药品价格的同时,诸如医疗检查和手术等医疗服务费用将有所上涨。这一消息着实让许多人多了一份忧虑。

通过降低药品价格减少医院收益,进而减少医生收入的做法显然不合情理。换句话说,让百姓看得起病,并不必然意味着要降低医生收入。那么如何填补药品价格降低给医院带来的损失呢?曾有人建议应由政府财政支出填补这一空白。但目前来看,通过提高医疗服务的费用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药品降价给医院带来的损失。

但几部委本周一联合发布的文件并未详细限定医疗服务涨价的幅度,也未涉及如何确保并监督,医疗机构不会借此任意提高医疗服务的价格。如果没有行之有效的机制监督医院,我们有理由相信,很多医院将趁机提价,不仅填补药品降价造成的损失,还会借此创收。果真如此的话,医院敛财的重点将从药品转向医疗服务。百姓看病贵看病难,依然如故。医疗改革将就此变成一纸空谈。更糟糕的是,基本药品制度并未实现整体降价,如果医生仍然过量开药,随着医疗服务价格的上涨,这些医生的收入不降反增,最终成为医疗改革的受益群体。普通大众非但没有得到实惠,反而可能再次陷入看不起病的尴尬境地。

政府机构的初衷意在通过此举提升医生的工作积极性。如果实施得当,这项政策会对医生提升服务质量,提高业务水平产生积极的促进作用,最终使患者收益。但动机良好的政策未必再实施中取得好效果,这也不是没有先例。因此在医疗服务价格上涨之前,相关监管部门还有很多具体工作要做。应当建立规范医疗服务价格上涨行为的监督机制。在患者合理承受范围之内,实现适度上涨,并要保障整体医疗费用不会因此提高。(中国日报社评论员   朱渊     编辑   裴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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