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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改革部分电信资费管理方式
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将实行上限管理

2009-11-24 15:40

中国日报网消息:为鼓励市场竞争,促进资费水平下降,结合当前逐渐成熟的电信市场情况,在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印发了《关于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改革部分电信资费管理方式,对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实行上限管理。

《通知》规定,固定本地电话业务的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以及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俗称“无线市话”或“小灵通”)业务基本月租费和本地网通话费的资费,由现行政府定价改为实行上限管理。具体管理方式是:电信企业应当至少向用户提供一款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结构、计费单位相同,且各项资费水平均不高于现行标准资费的资费方案。现行标准资费是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01年电信资费结构性调整时确定的固定本地电话的基本月租费、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以及现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本地网无线接入电话的基本月租费、本地网通话费的标准资费。同时,电信企业可以根据市场情况和用户需求制定其他资费方案,自主确定资费结构、计费单位和资费标准。

《通知》同时规定,对出租电路长期租用资费实行上限管理。

《通知》要求,各电信企业在制定资费方案时应科学合理、简单清晰,并进一步控制资费方案的种类;在业务宣传推广时应全面、准确,要将包括标准资费方案在内的所有在售资费方案向用户明示,供用户自主选择,不得强制或限制用户选择。同时,各电信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电信资费的研究和内部管理,通过技术、服务和管理创新逐步降低成本,努力促进电信资费总体水平稳步下降,让广大用户共享电信发展和改革的成果。

 

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就调整固定本地电话等业务资费管理方式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编辑:邓京荆 来源:国家发改委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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