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在线 > 中国故事
|
南开大学33名博士生未获学位引发争议 2009-11-13 08:48
“淘汰”并非目的,而是手段—— “淘汰”机制的讨论离不开教育培养过程的完善 淘汰,作为教育管理手段的组成部分,是教育的过程而不是惩罚的过程,虽然有人认为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但应将其作为积极的手段,而不是消极的手段。一些专家指出,大学教育,目的是培养而非刁难。淘汰是为了更积极有序的教学,淘汰更多的学生并不是高等教育的自豪,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有效干预。甚至有专家指出,淘汰制度对于大学来说,是最后一道杀手锏,如果前面的程序都做好了,根本用不到。 史静寰认为,目前,公众对教育的不满意,更多的是在教育培养过程自身,大学培养人才的效果与公众的期望有差距,因此,应该强化培养学生的过程,管理、教育机制的完善,探讨如何利用考试、补考等一系列手段来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淘汰机制和激励机制一样,是为教育质量的提高,是为更多的学生接受更好的教育,促进学生更积极的学习。学校要有更明确、清晰的学业目标和水平要求,更灵活、弹性的管理制度,更透明清晰的管理程序,要加强教学过程中教学环节的管理,淘汰是最后出口,过程性、环节性的管理更为重要。国外阶段性进入、阶段性退出都很常见,多元化的培养模式,学分几年内都有效。学生的自我管理同学校管理体制、社会同学校都积极互动,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或许,他山之石有可借鉴之处。记者了解到,美国的高等教育淘汰机制与我们恰恰相反,他们是“宽进严出”,即考上大学十分容易,有些地区甚至可以通过积累学分直接由大专院校升入大学,这就造成了他们“高淘汰”的结果。很多被淘汰的大学生可以回到专科院校继续读,积累够学分仍可以进入大学,因此社会、家庭和学生本身的压力都相对较小,“淘汰”并不显得可怕。 西方高校机制是充满弹性的,美国60%的学生是非传统年龄(18—24岁)学生,且实行学分制,学生一入校就清楚自己的学业目标,这就很方便学生把自身选择和学校的管理结合起来,既保证教学质量,又保证学生差异性的存在。 此外,几位专家都谈到本科教育阶段学分制的必要性以及研究生培养阶段过程中质量监控的重要性。专家们认为,如果在本科培养阶段,学分制能够真正得以实行,研究生培养阶段,中期考核、质量监督等制度能够真正落实、完善,那么,或许终有一天,“被淘汰”会成为学生的主动选择,因为那时“淘汰”已经不意味着失败,而只是人生重新选择的开始。 新闻回放 2009年夏天,毕业季节。南开大学又有33名博士生,因学习超期未达到毕业要求而没有戴上博士帽。这使得自2006年首次对多名超期未毕业的博士生按结业处理后,南开大学淘汰的博士生累计达168名。 南开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佟家栋介绍,“那个阶段,博士生呈扩招态势,博士生数量增长很快,我们感到,应从培养数量的增加转向质量的控制。通过重新检讨现行的质量保障方面的措施,我们意识到,当时全国高校普遍未设立对博士生求学年限的限制,即使设有,也很难认真执行。” 2006年,南开大学校务委员会讨论并全票通过,规定博士生的学习年限不得超过6年,到期仍不达毕业要求则遭淘汰。 “4年来,淘汰人数占全部每年在学人数的6%至 10%不等,应该说淘汰的比例还是较高的。4年的政策实施,使得所有的学生都有了一个意识:如果不能按时毕业、如果论文质量无法保障,即使考进来,也仅仅是博士生、博士候选人而已,不一定能拿到学位,拿到学位的那一天,才能真正称之为博士。”佟家栋说。 (宁晨伊) 延伸阅读 加拿大:一年级的高辍学率 加拿大大学一年级学生﹐6人中就有1人无法完成大学教育﹐14%的一年级大学生因学业成绩辍学。 丹麦:平均淘汰率30% 丹麦大学学制一般为5年。大学的平均淘汰率为30%,部分专业高达50%-60%,故丹麦学生的毕业时间通常长于5年。 日本:各大学均为10%淘汰率 各大学均保持平均10%的淘汰率。其淘汰方式主要为课程考试和论文评审。 编辑:马原 来源:人民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