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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史上最牛开发商”一审获死刑 2009-11-12 15:23
中国日报网消息:对拒绝拆迁的“钉子户”,使用停水、停电、堵塞下水道等手段达3年;高价雇打手威胁“钉子户”;为达到拆迁目的,雇凶在闹市将“钉子户”独子砍死……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近日的一纸判决书,揭露了重庆黑龙房地产集团触目惊心的“暴力拆迁”恶行。 “史上最牛开发商”向世全一审被判死刑,向世人宣告——“暴力拆迁”,法必诛之。 带“血”的拆迁 2004年年底,重庆黑龙房地产集团开发一房地产项目,需要拆迁万州乌龙池100号附2号楼,随后该楼的10户居民陆续和开发商达成搬迁协议。到2007年9月,该楼剩下两户居民没有谈妥条件不肯搬迁。在后来的3年时间里,即使频遭停水、停电、堵塞下水道等,他们仍坚持与开发商“拉锯”。 据当地警方侦查,黑龙房地产集团董事长向世全对这两个“钉子户”感到头痛。2007年四五月间,他将因盗窃罪“二进宫”的刑满释放人员冉启富叫到办公室说:“西山车站洗车场对面斜坡的几幢房子大部分搬了,只剩两家没搬,姓崔的老头要凶一些,你莫出面,喊几个人去教训他一顿,拿刀子捅那老头屁股两刀。”冉启富担心崔老头年纪大,捅两刀会被捅死,便告诉向世全,崔老头有个儿子。 “多花点儿钱都行,还是把他儿子整一下。事情办成后,给帮忙的人几千元钱。”向世全指示冉启富说。 2007年9月16日中午,冉启富找到涂启兵,让他找两个人教训崔家儿子一顿。当天13时30分左右,崔家的独生子崔军正送外甥女去公交站,涂启兵找来的打手王仪华、史光辉见到崔军后,便冲上去对其拳脚相向,随后史光辉用刀捅了崔军的大腿和臀部,当崔军反抗时,又被捅了胸部致心脏破裂。史、王随即逃逸,崔军被送到医院抢救无效,当日死亡,年仅31岁。 当天晚上,冉启富得知崔家儿子被捅死后,给了史光辉和王仪华2000元钱。第二天,冉启富就逃到了广州市,随后在湖南、湖北、昆明等地躲藏。 “史上最牛开发商”庭审现形记 案发后,痛失独子的崔英安、秦万兰老夫妇在万州区大街小巷悬赏缉凶:“我和我老伴郑重向公安机关和市民承诺:凡能抓捕或扭送冉启富、史光辉,无论是警察或普通公民,奖10万元人民币(我和我老伴毕生积蓄),立此成誓,绝不食言!”随后,此“暴力拆迁”事件成为万州区街谈巷议的热点话题,黑龙房地产集团董事长向世全在互联网上被称为“史上最牛开发商”。 去年11月,除史光辉外,涉案人员全被抓获归案。11月14日,曾“叱咤”一方的重庆黑龙房地产集团董事长向世全被刑事拘留。今年8月,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庭审中,向世全辩解称,他没有指使冉启富找人教训崔军,案发后也没有提供资金帮助冉启富逃匿。 “逃匿期间,向世全多次为我提供资金及躲藏地点,向世全还曾乘飞机到广州,与我见面,并送去现金5000元和房屋一套,并许诺给我几十万元钱。”冉启富在庭审说,“为怕向世全杀人灭口,我还将这个事情告诉妻子等多人。”冉启富辩解说,自己只是受向世全的指使叫涂启兵找人去教训一下崔军,并没有直接邀约王仪华和史光辉,没有参与伤害崔军的实际行为,请求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向世全的辩解意见不能成立,不予采纳。 “暴力拆迁”,法必诛之 重庆大学公共管理研究所所长周庆行认为,近年来的城市拆迁中矛盾冲突不断,多是一些拆迁公司有恃无恐,如恐吓、威逼、停水、断电等“暴力拆迁”行为屡屡发生,其中的原因很多,关键是规范拆迁行为的立法不到位、操作性不强,造成被拆迁户缺少及时有效的权利救济渠道。 周庆行表示,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拆迁、拆违不可避免,政府应该从信息透明、完善法规依法办事、补偿到位等方面规范拆迁行为,真正做到文明拆迁、和谐拆迁。如拆迁公司权力到底有多大、哪些是他们能做的、哪些是不能做的,都应该制定法规加以明确,并告知被拆迁户。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向世全作为黑龙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在黑龙公司开发的春天花园二期工程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时即动工违法拆迁房屋,在遭到被拆迁户崔英安、秦万兰夫妇反对且未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为促使崔英安、秦万兰搬家,指使他人教训崔英安、秦万兰之子崔军,造成崔军被伤害致死的后果。向世全、冉启富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系共同犯罪。事后向世全又提供资金及躲藏地点帮助冉启富逃匿,并给付冉启富房屋一套,意图隐瞒事实真相,向世全系犯意的提起者、行为的指使者,其犯罪情节特别恶劣,罪行极其严重,造成的社会危害极大,应予严惩。 据此,法院一审判决:向世全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冉启富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二被告人共同赔偿崔家家属17万余元。 编辑:宁波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记者 朱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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