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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返城农民工逼问缺失的城市伦理

2009-10-28 10:03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新闻发布会消息称,从去年金融危机爆发以来,该部一直对250个行政村农民工的就业状况进行跟踪统计。最新统计数据显示,已经返城的农民工达94%以上。但针对沿海部分城市依然没有得到缓解的“民工荒”,该部官员认为是“订单增加,使得短期内用工增加较多”导致的,为此,他建议“加大对劳务输出地和输入地用工信息的披露力度”。

从这一消息来看,好像是沿海地区增加用工的春风,还没有吹到返城农民工那里,以至于信息阻隔。我不知道,农民工是否因此又要“盲目流动”。其实,从此前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民工荒”现象来看,是“订单经济”、“短工经济”所展现的局限性,渐渐对农民工失去吸引力。很多外向型加工企业以订单为导向,有了生产任务,就大量招工,加班加点,逢年过节也不放假,而没了订单,就把这些农民工遣散回家。这样让人没有安全感、稳定感的企业,会有真正的发展潜力吗?

如果说,这一次的“民工荒”显示着一些农民工“用脚投票”,对一些不肯提高工资和改善福利的“短工工厂”说“不”的话,那么,重新返城的农民工又给城市的管理者提出了新的课题。

目前,中国很多城市都存在着一种悖论:一方面,大量没有本市户口的所谓外来人口在创造财富和缴税方面,为城市发展作出了巨大贡献;另一方面,一个城市在人均GDP统计和财政支出、公共事务安排上,却不把他们放在“眼”里。以北京为例,近年来,北京市户籍人口的小学生生源减少,很多小学不得不撤并关门,而同时,还有多达40万的外来儿童在接受教育上存在困难,除一部分被一些公办小学接收之外,很多孩子不得不在条件简陋的打工子弟学校学习,还有的处在失学状态。而在广东的一些城市,户籍人口在总人口数量中所占比例很小,当地蓬勃发展的外向型经济基本靠外来人口推动,但在外来人口的子女教育、医疗、社会保障方面,却没有作出平等的制度安排。有人说,这些沿海发达地区经历的不是“民工荒”,而是劳动者的权利荒。

导致农民工权利缺失的,是1958年以来实行的户籍制度坚冰。在户籍制度短期无法改变的现实困境里,如何在权利、福利和生活保障安排上,尽可能作出改善呢?

消除歧视至关重要,以此让那些融入中国城市的新产业工人和城市新居民获得最大程度的尊重。山东省青岛市就将所谓的外来人口称为“新市民”,而一个农民工如果已经在一个城市工作了20年,再用“流动人口”来称呼和管理也显失公平。在这方面,很多地方进行了有益的探索。

比如,上海市近来作出规定,从11月1日起,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的人可以在申领驾照、办理港澳通行方面给予本地居民一样的权利,同时,他们的子女的义务教育问题由上海市统筹解决。而更早以前,上海市决定利用农村的建设用地来为单位盖房,解决一些企业的外来人才、外来工的居住问题。在大连,政府出资进行家政人员培训时,主要针对有本地户籍的下岗职工,还兼顾培训一些外来工。其实,在一些大城市从事家政服务的人员中,很多都是外来农民工,只有对他们进行培训,才可能起到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改善社会服务的效果。

面对这一次的“民工荒”,我们完全可以有不同的思路和感悟。只满足于短工经济的企业,是没有发展潜力的,也注定不会有持久的竞争力,而不在政策、制度安排上,力争让农民工融入的城市政府,也是短视的,缺少可持续发展的后劲。在这样的情况下,各级政府都应该树立这样的理念,在中国的土地上,不管一个公民有没有当地户口,他所创造的财富和生活都值得尊重;并且,不管一个孩子身在何处,是不是外来的,他们都有平等地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不管是消除歧视、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还是保持城市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农民工的基本权利都理应得到维护和尊重。

编辑:宁波 来源:中国青年报(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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