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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5试点省市启动缓慢 2009-10-26 08:46
沪、浙、晋、渝: 在改革中“犹豫”与“观望”? 尽管人保部今年初要求在上海、浙江、重庆等5省市进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就记者采访了解的情况来看,时过9个月,目前尚没有一个省市出台正式的改革实施方案,也没有得到哪个事业单位真正启动“试点”的“正式消息”。 有分析人士指出:其实,各地都在犹豫与观望,看其他地方试点的情况和效果如何,决定本地区是否“跟进”。结果导致各地“改革试点”都谨小慎微,进展迟缓。 上海:“改革方案制定中”? 10月19日,复旦大学社科部有关人士在接受《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透露:“目前,我们单位尚未进行养老金制度改革,其他单位是否进行相关改革还不清楚。我们这里有些年满55岁女同志,在听到养老金制度改革的消息后,虽然她们可以继续续聘,但表示不愿再续聘,纷纷提前退休。” 对于如何看待这次“试点”,该人士表示,既然是改革,就不能越改革收入越低。如果“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与企业基本一致”,事业单位向企业“看齐”,就应该把企业的养老金“拉上来”,而不是把事业单位的养老金“拉下去”;同时,公务员也应纳入改革范畴。 据了解,目前,上海事业单位人员的基本养老金以退休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为基数,然后根据工龄乘以一个系数。如35年以上工龄的以90%计算,15到20年工龄的以70%计算,这个基数主要由级别工资、岗位工资、绩效工资及各种津贴等组成。 由于不少事业单位还在国家统一规定的固定工资外,自行确定比较灵活的津贴工资,这些工资外收入千差万别。但总体而言,目前上海大部分事业编制工作人员,退休后的养老金替代率(养老金与在职收入之比)都可以达到90%。 而据有关人士介绍,上海企业的养老金包括基本养老金、过渡性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按照这个办法计算,目前不少企业退休职工的养老金替代率都只有30%。也就是说,如果按照试点方案,退休前收入基本相当的事业单位职工和企业职工,退休后的收入差距可能是两倍以上。 有媒体报道称,目前,上海市有关部门正在制定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更加强调政策的连续性,对于因改革可能使事业单位员工损失的那部分养老金,计划通过增加“职业年金”缴付比例等方式加以弥补。因此,对于已经在事业单位工作较长年限的员工实质性影响不大,但对于新进员工和一些计划推向市场的事业单位,则可能采取更加市场化的新办法。 而据知情人士透露,截至目前,上海市没有公布具体的政策与实施方案。 浙江:“还没有什么动静” “实际上,我们这里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还没有什么动静。省里不动,地方也不会动;一旦省里动起来,我们肯定会动起来。”浙江省宁波市人事部门有关人士在10月19日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浙江省政府已经出台了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试点框架,其中基本养老金的发放将按照参加工作时间和退休时间,采取区别对待政策。此外,该省6月份出台的方案规定,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均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其中的配套措施还明确表示,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将单独建账,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分别管理使用。 然而,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副主任辛忠权对此却予以否认。“目前,浙江省没有启动事业单位养老金制度改革试点,也没有出台任何相关政策或方案。有许多方案仍在研究与论证之中,等待省政府决策。有关‘改革试点的框架已经出来’的报道,并不属实。”辛忠权告诉《中国经济周刊》。 作为试点省份之一的浙江省相关负责人,全国人大代表、浙江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陈小恩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养老保险体制改革是个系统工程,要一步步推进。浙江省劳动保障部门正按照国家要求抓紧进行制度的研究和设计。这项改革制度出台后,将遵循“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制度、中人搞好平衡过渡”的原则实施。 据辛忠权介绍,去年6月,浙江省政府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居民养老保障制度的意见》。其中提出,在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同时,除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外,其他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由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同时建立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事业单位在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应建立工作人员职业年金制度。 对于何时能够启动“改革试点”,辛忠权表示,这个话题比较敏感,只能“无可奉告”。至于年内能否实施,现在还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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