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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航式数学:240“四舍五入”是200 2009-09-04 13:30
800元机票的30%赔偿额是多少?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航”)按照“四舍五入”法,答案不是240元,而是200元。日前,9名乘客因不满南航“四舍五入”的航班延误赔偿标准将其告上法庭。 乘客认为,“四舍五入”赔偿法是航空公司“霸王条款”的又一体现。防止“霸王条款”、保障乘客权益值得关注。 赔偿款“缩水” 2008年10月28日,9名乘客原准备乘坐由南航当天中午12时30分从上海虹桥机场飞往汕头的CZ3852号航班,机票价格约800元。后9名乘客接到通知称该航班因机械故障延迟至下午14时15分起飞。 当天下午,9人在办理登机手续时被告知因机票超售座位不够,他们将无法登机。南航方面承诺,可以为9人安排乘坐当晚18:00的航班从广州中转飞往汕头,并提出补偿机票价款30%方案,9人表示接受。不久,南航地勤人员又告知,改签航班也没有座位。 此后,南航要求9乘客签署非自愿弃乘赔偿及免责书,要求他们在接受补偿金后,放弃对南方航空所有法律上的要求与权利。且文件中写明“超售补偿30%”的实际补偿金额是200元而非240元,南航方面解释,这是“四舍五入”的赔偿标准。9人对此表示质疑,拒绝签署免责书。 由于当晚上海至汕头的航班已无座位,9名乘客当天19:00不得不从虹桥机场登机自上海赴广州,再从广州转乘22:30的航班飞往汕头,抵达汕头时已是10月29日凌晨,比原定时间延误了8个小时,9人的后续行程被迫重新调整。 日前,9名乘客联手将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9乘客认为,南航“四舍五入”赔偿法是“霸王条款”,是侵权行为。他们请求法院判令南方航空《非自愿弃乘赔偿及免责书》中的“我兹此声明正式放弃对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单位的所有法律上的要求与权利”的格式条款无效;判令南方航空立即纠正对航班延误、超售的赔偿、补偿金额“四舍五入”的所谓行业内规则。 “我们不图能退赔多少机票钱,只希望今后大家乘坐航班时能享受到更加人性化的服务和更加公正的待遇,希望能以此对航空业的‘潜规则’有所松动,不能让航班延误赔偿成为航空公司的‘一言堂’。”乘客田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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