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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体系不健全 流动人口生育健康如何保障

2009-08-27 09:08

户籍藩篱导致流动妇女无法享受生育保险

本次调查数据反映,流动妇女享受生育保险的仅有4.0%。从2005年7月开始实施的《北京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规定》中规定,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职工可以享受生育保险。除了无法享受生育保险,目前,北京市的流动妇女不能享受北京市针对育龄妇女每年一次的免费“两癌”(乳腺癌和宫颈癌)筛查,以及“对困难孕产妇入户走访、发放500元慰问金的生育关怀”制度。户籍这一承载了太多福利的制度,成为制约流动妇女获得与本地妇女同等待遇的最大障碍。

报告同时指出,由于我国的医疗卫生改革正在进行中,全国范围内、城乡之间的医疗保险难以顺畅接续,在北京的流动妇女常年跨省、跨城乡打工,实际上也难以享受户籍地的医疗保险。

此外,令流动妇女满意并可以承受的医疗服务严重不足。北京市流动人口定点医院、平价医院仅有3家,这些定点医院的医疗费用特别是住院分娩的费用较低,吸引了不少流动妇女不惜花上两三个小时的路程去检查和分娩。

来这些医院的孕产妇多,产科医生每人每天接诊人数为70人左右,医生接诊量大,态度难免不好,就诊者等待结果的时间也很长。调查中发现,一名做产前检查的流动妇女连续等了两天,第二天下午4时左右终于等到结果时,医生又给她开了一张化验单,她丈夫将化验单撕毁,拉着妻子就走,“咱不做恁多检查了,也不住院生了,就在家里生。”

公共医疗服务体系尚待加强

据了解,近几年,北京市的计划生育工作将流动妇女纳入其中,社区计生人员对育龄妇女予以登记,建立生育卡,以街道为中心,提供免费发放避孕药具等各种常规性服务。即将自10月1日起实施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也寓管理于服务之中,明确规定了流动人口可以免费享受多项计划生育服务和奖励、优待,拓展了服务范围,简化了获得服务的手续。

调查结果表明,流动妇女对某些相关服务的认知和使用情况不尽如人意。例如,90.2%的流动妇女表示,在北京没有参加过育龄妇女生殖健康知识培训、68.6%的流动妇女不知道现居住地有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场所。

流动妇女获取生殖健康知识的途径缺乏专业化渠道,对涉及自身生育权益的一些法律法规知晓度不高,妨碍了她们对于生殖健康相关权利的认知。从调查中设置的测试性题目的回答情况来看,流动妇女普遍比较缺乏生殖健康基本知识。

“知识不足、意识不强、社会支持度低、自我防控能力弱是北京流动妇女生育健康的普遍状况,而这些妇女又集中从事劳动强度很大、劳动报酬很少的餐饮业、保洁行业。”北京市朝阳区亚运村北辰东路社区工作人员周丽芳说。

周丽芳在工作中发现,流动妇女基本上没有获得生育健康知识的有效渠道,在有限的休息时间里,他们大多看一些娱乐节目。社区开展各种形式的健康讲座时,即使她们愿意参加,她们的老板也不愿意,没有人支持她们。但参与调查的一名流动妇女说:“以前有专门的检查,在屋子里做的;现在只有尿检和B超了,在流动车上做,但还要填表、贴照片,很麻烦,没人愿意去。”

北大法学院妇女法律研究与服务中心有关专家建议,有必要把生殖健康服务纳入基本公共服务的范畴,把生殖健康服务作为一项基本的公共服务,进一步降低流动妇女在此方面的成本支出,提高其有效支付能力和就医意愿。

当前的流动妇女生殖健康问题的服务体系尚不健全,在加强相关制度建设的同时,要强化相关机构在此方面的责任,而且需要加强相关的计生委、流管办、卫生部门、妇联、街道社区等机构在流动人口生殖健康方面的职能整合、协调。另外,应强化用工单位在流动妇女生殖健康方面的责任。

编辑:宁波 来源:中国青年报(记者 王亦君 实习生 欧阳骆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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