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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 上海等省市试点

2009-08-26 07:07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和卫生部联合25日宣布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并开展试点,缓解人体器官移植发展遭遇的瓶颈,推动中国器官移植事业健康发展。

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不仅是国家人体器官移植工作体系的基石,更是关系到中国器官移植事业能否健康发展的关键。根据《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研究拟定了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试点工作方案。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国家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构成。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领导机构为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小组构成。

鉴于人体器官捐献的复杂性,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商定首先在天津、辽宁、上海、浙江、山东、广东、江西、厦门、南京、武汉等10个省、市启动人体器官捐献宣传、动员和器官分配试点工作。

“生命永存、关爱生命”,器官捐献既可以实现器官捐献者生命的延续,也为挽救器官接受者的生命作出了巨大贡献,这一行为充分展现了人类人性的光辉。据悉,国外捐献器官的主要来源是交通事故、脑血管病、脑肿瘤、猝死等。

“我国器官移植面临着保证移植质量、禁止器官买卖、禁止旅游移植、保障捐献者来源及权利等热点问题。”在上海举行的全国人体器官捐献工作会议上,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表示,未来中国器官移植的发展方向应该包括建立登记体系、发现潜在的捐献者、器官获取组织体系、资源共享网络、临床移植和术后工作等。

“我国必须尽快建立符合国情和国际伦理原则的捐献体系,建立独立于器官移植医疗服务机构以外的人体器官捐献与分配系统。”黄洁夫说。

目前,中国人体器官移植总量居世界第二位,国际上能够开展的人体器官移植手术在中国几乎都能够开展。据不完全统计,截至去年,全国累计完成肾移植86800例;肝移植14643例;心脏移植和肺移植分别为717例和165例。

由于捐献器官数量有限,器官紧缺已成为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问题。同需要器官移植治疗的患者数相比,两者之间存在着巨大差距。据悉,中国每年约有150万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而每年器官移植手术仅有1万例左右。

为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管理,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随着条例的实施以及政府相关部门所采取的一系列积极措施,中国的器官移植现逐步迈上了法制化、规范化发展的良性轨道,得到国内社会的逐步认可,也受到国际社会的一些赞扬和积极评价。

中国政府一直严格遵照世界卫生组织关于器官移植的指导原则,严禁人体器官买卖和旅游移植,但器官买卖、旅游移植等违法违规现象在中国某些地区仍然存在。

据悉,今年6月,卫生部下发了《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器官移植医院加强器官供受者身份审核工作,严禁违规开展涉外器官移植,坚决反对因活体器官捐献而导致的人体器官买卖;严格掌握活体器官摘取和移植的适应症,在做好移植后患者随访的同时,重点加强活体器官捐献者的随访,保证供、受双方的生命安全。

编辑:段若兰 来源:新华网 仇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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