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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 2009-08-07 17:21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深圳市检验检疫局钟文强副局长在今天上午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新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的实施将促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对于缓解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新《办法》于2009年6月14日颁布,并于2009年8月1日起实施,取代了2003年实施的《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 在新的分类管理制度中,改变原来分类管理单纯以企业类别为分类因素的做法,对企业和产品两种管理对象建立起二维监管模式。即对企业实施分类,由检验检疫机构根据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质量信用和产品质量安全情况对企业进行综合评定,根据综合评定结果将出口工业产品生产企业分为四种类别,综合评定结果优秀的为一类企业、良好的为二类企业、一般的为三类企业、差的为四类企业。对产品实施风险分级,即根据产品特性、质量数据、敏感因子将产品分为高风险、较高风险和一般风险三个等级。对企业实施五种检验监管方式,即特别监管、严密监管、一般监管、验证监管、信用监管方式。 会上,钟副局长还指出,新《办法》强调对企业主动分类,实施动态调整机制。注重引导企业诚信自律,树立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法律意识。企业分类管理期限一般为三年,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一类企业出口工业产品时,除高风险产品外可采取信用监管。检验检疫部门不会刻意控制一类企业数量,希望通过新《办法》的实施引导更多的企业诚信经营。 新的《办法》是在我国外贸出口形势日益严峻的关键时刻,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外贸出口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所提出的,旨在促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深化服务,引导企业诚信经营,对于缓解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最后,钟副局长表示希望通过一系列的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各媒体平台,加大对《办法》的宣传力度,让企业能够了解并主动参与这项检验监管新制度改革工作中。 编辑:关晓萌 肖冠男 来源:中国日报深圳记者站(实习记者 陈佳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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