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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海淀区为社会福利院18岁孤儿安置廉租房

2009-07-10 17:04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对生活在儿童福利院的孤儿来说,18岁后能够拥有一套自己的住房,有自己一份财产,是想都不敢想,只有在梦中才能实现的事;但如今在北京海淀区,这一梦想成了现实,最近海淀区四名18岁孤儿首次享受了廉租住房,以及15万元补贴等项丰厚的待遇。

记者从海淀区民政局获悉,从今年起,海淀区按照北京市的相关精神,制定了《海淀区接收成年孤儿安置办法》。按照本办法,福利院接收的有本市户口的或者送养地为海淀区的孤儿,在年满18岁后,能够获得廉租住房;可领取15万元一次性补贴。另外,依照《安置办法》,18岁的福利院的孤儿在获得有各种待遇的社会安置后两年,仍处于失业状态,还可以享受配租廉租住房租金、供暖费、物业费的补贴款;按城市居民低保标准的170%比例享受基本生活费;按照城镇劳动年龄内无业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政策,享受医疗保险。

此工作由海淀区内相关部门共同完成。由公安局负责成年后孤儿的户口迁移登记;区劳动局负责成年后孤儿的就业服务工作和职业技术培训;区房管局将按相关政策,为成年后孤儿配租实物廉租房或者配售经济适用房;区民政局将为安置孤儿一次性配备生活必须品。

海淀区《接收成年孤儿安置办法》将使孤儿顺利的实现与社会的重新融合,使他们与社会全体成员一起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

编辑:邓京荆 来源:中国日报北京记者站 (记者 王素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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