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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取消31名民族身份造假高考生录取资格 2009-07-08 07:54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7日18时许,重庆市招生自考办公室发布《关于对2009年高考招生中少数民族加分问题处理情况的通告》,明确表示取消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的录取资格。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重庆市招办表示,在为考生更改民族成分责任人已被严肃处理的前提下,不再对外公布31名民族成分被违规更改的高考考生名单。
重庆市招办介绍,按照国家民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相关规定,取消联合调查组查实的31名违规更改民族成分的考生2009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录取资格。鉴于31名考生系青年学生,其中大多数系未成年人,为依法保护未成年人,本着“教育和保护相结合”和有利于青年学生成长的原则,故不对外公布这31名考生姓名及相关信息。 重庆市招办同时还表示,欢迎社会各界继续监督重庆市高考招生少数民族加分问题,举报者可以拨打举报电话“023-67869200”,一旦举报并经查实者,将按照《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等规定,严肃处理。相关评论见A03版 ■ 查处 重庆多名官员被处分 当地相关部门调查发现公安等部门违规办理户口迁移 据新华社电 (记者茆琛)7日18时许,中共重庆市纪委、重庆市监察局公布对违规变更高考考生民族成分责任人的处理结果,多名官员受到处分。 一名市管干部被党内警告 处理结果显示,接到举报后,重庆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组织市教委、市招办等部门,成立调查组,查实31名考生存在变更民族成分等违规行为。 因此,该市市纪委、市监察局决定:石柱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汤平等31名考生家长,违规为子女变更民族成分或违规迁移户口,给予15名党员领导干部党内警告处分,其余一般公务人员或居民,由区县纪检监察部门或管理单位给予处理。15名党员干部中,市管干部1人,区县管干部10人,基层干部4人。 重庆市纪委、市监察局发现,为考生违规更改民族成分、违规办理户口迁移的民族宗教、公安等部门的有关责任人,不正确履行职责,滥用职权。因此,给予相关人员处分。 状元父母再受党纪处分 另外,因文科状元何川洋民族成分造假,巫山县委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原局长、现县科学技术协会主席万民强,何川洋父亲巫山县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主任何业大,母亲县委组织部副部长卢玲琼,受到组织处理。但重庆市纪委、市监察局认为,不能替代纪律处分,给予万民强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处分,给予何业大、卢玲琼党内警告处分。 受处人员名单(部分) ●撤销党内职务,撤销行政职务处分: 秀山县公安局官庄镇派出所教导员 吴远河 彭水县公安局江南派出所所长 陈扑 巫山县公安局户籍科科长 谢勇 ●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石柱县民族宗教委员会原主任、现县民宗委副调研员 朱名忠 石柱县公安局南宾第一派出所原所长、现治安大队大队长 毛荣 黔江区公安局城西派出所原所长、现巡警支队支队长 侯天善 ●党内警告处分: 石柱县政府外事办主任 刘学彬 忠县磨子土家族乡副乡长 王一武 ●由当地纪检监察部门给予处分: 石柱县公安局南宾第一派出所户籍内勤 米露 彭水县公安局江北派出所民警 何洪彩 ■ 反应 教育部支持不公布名单 称重庆市“态度是坚决的,调查是认真的” 昨天,针对重庆市昨日发布的处理情况通告和对相关责任人处理的决定,教育部官方网站发布声明称,支持重庆不公布考生名单做法。 声明中,教育部有关负责人认为,考虑到31名考生系青年学生,重庆市未公布考生名单,此举体现了对未成年人的关心和爱护,有利于保护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此前,重庆市招办拒绝公开违规考生名单,引发质疑,多家媒体呼吁公布名单。其间,重庆文科状元何川洋的母亲卢玲琼也希望公布所有违规考生名单。 声明中,教育部该负责人指出,重庆市严格执行国家民委、教育部、公安部《关于严格执行变更民族成分有关规定的通知》精神,对违规加分问题进行联合调查,经查实后,取消了31名考生录取资格,“态度是坚决的,调查是认真的”。 编辑:段若兰 来源:新京报 早前报道 重庆招办拒绝公开民族成分造假考生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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