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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玉娇称心存感恩欲回报社会 不打算上诉 2009-06-17 15:08
16日上午,巴东人民法院庭审现场,邓玉娇坐在被告席上。 恢复自由的邓玉娇走出法庭,与母亲一起回家。 恢复自由的邓玉娇走出法庭,与母亲一起回家。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6月16日11时,湖北省巴东县法院一审判决在娱乐场所刺死镇干部的女服务员邓玉娇“有罪免处”。邓玉娇及其家人表示满意。 一审结束后,邓玉娇情绪稳定。她告诉记者,对判决结果感到满意,因此没有上诉的打算。 这是自今年5月10日案发以来,邓玉娇首次直接面对媒体说话,她的母亲张树梅和祖父邓正兰均在场。 在过去的一个多月里,这位21岁的姑娘曾因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因等待司法鉴定而住院观察,尔后被改为监视居住。如今,法院宣判,她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防卫过当,她因患心境障碍,属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同时又有自首情节,所以法院决定对其免除处罚。 邓玉娇向记者透露,回到家后,她打算先把自己的病治好,如果有可能,会趁着年轻多学一些知识和技能,然后找一份好的工作,把生活过好。 当记者告诉邓玉娇社会上有很多人关心她时,她的眼泪夺眶而出。她哽咽着说:“感谢党和政府,感谢所有关心我的人,将来我会多做善事,回报政府和社会。”对于家人,她同样心存感激。“案发以后,家人都很关心我,我们沟通得很好,感情也更近了。”她说。 邓母表示:“在此案中,女儿的防卫行为给对方造成无法弥补的伤害和损失,我深感歉意。对于今天这样一个宽大的处理结果,我很满意。” 在16日上午近3个小时的庭审中,被告席上的邓玉娇头扎马尾小辫,身穿白色运动T恤和黑色七分裤。她话不多,但精神状态良好,思路清晰。 记者采访完后,医务人员再三叮嘱邓玉娇半个月后进行复查,随后她在母亲的陪伴下,走出了法院大楼。这时,在法律上已彻底恢复自由身的邓玉娇小声问母亲:“妈妈,我能去逛街吗?” 从清晨起,法院大楼前后就开始有群众聚集。庭审结束时,近二百名关心此案的群众仍等候在法院大门外,大家一直都保持着良好的秩序。 另悉,16日下午16时许,邓玉娇在巴东县人民法院送达的判决书上签字,“服从判决”。 编辑:肖亭 来源:新华网湖北频道巴东6月16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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