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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删除娱乐场所钢管舞禁令 商家表示欢迎 2009-05-12 08:01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英文《中国日报》5月12日报道:对上周五正式出台的《东莞市歌舞娱乐场所审批管理办法》,在东莞市长安镇经营卡拉OK的梁老板举双手表示欢迎。因为,“管理办法”可以让他的卡拉OK厅的钢管舞得以继续下去。 在今天下午接受我报(网)电话采访时梁老板表示:“这里的年轻人挺热衷钢管舞的。如果按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要求,不得表演钢管舞,我的生意肯定是要大受影响的。” 他说:“其实,钢管舞表演不能等同于色情表演。钢管舞可以很健康,只要经营者不要把它弄成是色情的。” 梁老板表示,正式出台的“管理办法”不但对他,而且对卡拉OK,夜总会、酒吧等娱乐场所经营者来说,都是好消息。因为,受全球金融危机的影响,如今的生意本来就比以往要差得多。至少他们目前不必重新装修,设置新的节目来吸引消费者。 据东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有关负责人的解释,原先不得表演钢管舞的规定主要是考虑要制止色情等非法演出。但因为该规定“没有相关法律法规支持”,后来在正式出台的“管理办法”中就撤销这一禁令。 该负责人表示,管理办法有其他条例禁止娱乐场所从事色情活动,比如,对包厢(间)的大小和装修做出了具体细致的规定。规定包括每个包厢(间)营业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包厢(间)内不得设置隔断,应设置可展现室内整体环境的透明门窗,透明门窗下沿距地面1.2米高,面积不得少于0.25平方米,门窗后不得悬挂遮盖物等。同时,包厢(间)的门不得设有内锁装置,包厢(间)内不得设置可调灯光,房内至少有一盏不低于25瓦由总台控制的长明灯;包厢(间)内的房中房也被明令禁止。 该办法自上周五起施行,有效期至2014年5月7日。 据介绍,东莞市本月起至今年年底,还将对文化市场无证照经营行为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其中整治重点为近200间的无证照经营歌舞娱乐场所。重点整治包括超时经营、擅自举办不法演出、侵权使用卡拉OK服务系统等问题。(中国日报记者 詹立胜 编辑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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