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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女清洁工“捡出”盗窃罪一案成悬疑 2009-05-12 08:00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英文《中国日报》5月12日报道:深圳一位在机场工作的清洁工因为去年底在垃圾桶旁捡到一个纸箱子而面临最高刑罚无期徒刑的起诉,因为箱子里实际上装了重达14公斤、价值300多万元人民币的黄金首饰。 据梁的律师司贤利说,公安局在刑拘该名叫做梁丽的40岁女清洁工后,以涉嫌盗窃罪把此案移交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认为已盗窃罪起诉不妥,遂移交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目前宝安区检察院倾向于梁丽涉嫌构成盗窃罪。此案已发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2008年12月9日早上8:30分左右,梁丽第一次在深圳机场B号候机楼二楼出发大厅19好登记柜台附近了看见了那个放在行李车上的密封小纸箱,两个女人带着一个孩子正在聊天,纸箱就放在她们中间挨着垃圾桶的位置。几分钟后,当她再次来到那个垃圾箱旁边,人已经走了,但是箱子却还在那里。看看左右没有人,她想当然的认为是刚才的两人遗弃的,于是放进了自己的清洁车中,随后又放到了附近一个残疾人洗手间内。 她跟同事说她今天捡了样东西,放在残疾人洗手间了,估计是个电瓶。有两个同事就去打开看了,发现居然是黄金首饰。他们一个人拿了一包走了。其中一位后来告诉梁丽,那些东西都是真的黄金。但是梁不相信,有人居然能把这么贵重的东西丢弃了。下班后,她把那个纸箱拿了回家。 下午6点左右的时候,警察找上门来。原来他们接到报警,一个自称是某珠宝公司员工的男子说在机场咨询托运有关事项的时候,把装有14公斤黄金首饰的纸箱遗忘在19号柜台旁边的垃圾桶旁,但当他10分钟后返回时,纸箱已经不翼而飞了。 梁主动将纸箱交给警方。警方后来也在她的其他两名同事处拿回了剩余的黄金首饰,但据梁的律师表示,还有100多克的黄金饰品丢失了,具体原因还未查明。 司律师认为梁丽的行为不构成盗窃罪。在本案中,梁丽作为机场清洁工,看到垃圾箱旁边无人看管的行李车上,孤零零的放着一个旧纸箱,根据当时纸箱所在地场所、位置以及存放状态等足以让正常人认为是乘客的遗弃物或者遗忘物。而且,梁丽取走该纸箱的整个过程并不是秘密窃取,也不存在“非法”占有的动机。根据中国法律,盗窃罪的最高刑罚可以是无期徒刑甚至是死刑。 据《广州日报》报道,梁的丈夫刘建华说自己的妻子不是一个贪小便宜的人,“案发两个星期前,梁丽还捡过一个公文包,里面有不少证件和人民币,她急忙赶到商务中心交还给失主了。” 另一名律师李建勇则告诉中国日报记者说,梁是否构成盗窃罪嫌疑首先需要弄清楚她的真正动机。 “如果她是从垃圾桶里捡到纸箱的,毫无疑问,她不可能是盗窃罪。但是根据她当时的事发情况,就很难下结论了,”李律师说。这是中国第一次有这种类型的案例出现。(中国日报记者 陈虹 编辑 张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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