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服务也可“政府购买”
相比上述医保政策调整,作为长期目标,医保管理体制改革方向也在修订稿中体现出来。
修订稿中新添了“委托第三方经办社会医疗保险”的表述,即“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提倡以政府购买医疗保障服务的方式,探索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各类医疗保障管理服务”。
而意见征求稿中的“继续探索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经办管理的方式”的内容则被删去。
“商业机构参与医保经办不仅仅是新农合可以尝试,其他医保也可以。”上述医改专家分析,这意味着医保制度也要探索“管办分开”,即医保行政部门和经办机构分开,政府可以采取“购买服务”方式,购买医保服务,而不必直接举办政府序列的医保经办机构。
目前,已有地方进行了新农合医保管理体制改革的尝试。如“江阴模式”和“新乡模式”,即政府出钱购买中介的医保经办服务。
“医保服务也要走向竞争。”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教授、医改专家顾昕对记者表示,在医保服务提供上,也要打破垄断,产生竞争。如公立医保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将全部或者部分医保基金的管理外包给多家独立的商业性保险公司,从而促进竞争,进一步提高医疗保障的管理效率。
医保投入如何筹集?
相比上述医保制度细节改革层面,现行各项医保是否达到了分担医疗费用的目的,还需要从宏观角度全面考量。
“我国现有的医疗保险制度还没有有效地降低公众的医疗费用风险。”蔡江南对记者分析,目前个人现金支出占卫生费用的比重较大才是造成“看病贵”问题的最重要因素。在2008年的卫生费用中,个人直接现金支付的比重接近一半(45%),人均414元。
“要想有效缓解看病贵问题,必须降低个人现金支出在卫生费用中的比重,至少使其不高于30%。”蔡江南称。
显然,降低个人现金支出比重,就需要加大政府支出和社会(单位)卫生支出。如果使个人现金支出在卫生费用中的比重降低到30%,需要政府和社会“拿出”多少钱?对此,蔡江南核算的结论是1835亿元。
即按2008年的人均卫生费用920元为基础核算,如果将个人现金支出从45%(人均414元),降低到30%(人均276元),则意味着13亿人口的现金支出需要减少1835亿元。“筹集这笔资金,是缓解‘看病贵’问题的重要和必要手段。”蔡认为。
新医改方案提出,在今后几年中要将政府对医疗保险的补助部分增加到人均120元。如果加上扩大医疗保险的覆盖面,政府对于医疗保险的补助将达到1349亿元,净增加额为650亿元。
“政府计划新增加的补助,只占了上述1835亿元资金的约三分之一。”蔡分析,增加的650亿元政府费用补助,只能使个人现金支出比重从目前的45%下降到40%。
当然,降低卫生费用中个人现金支出的比重,并不意味着只能通过政府补助的途径实现,还可以通过提高社会卫生支出的比重,即提高个人和企业的保险缴费途径来实现。
“我国广大农村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的比重较大,通过普遍提高保险收费来筹集资金的难度大,难以在短期内实现。”蔡江南认为,在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中提高个人缴费比例难度不小。
因此,蔡江南建议,提高社会卫生支出比重的途径,可以“落脚”在城镇职工医疗保险领域,即提高城镇职工个人和单位医疗保险缴费,来提高城镇职工的医疗保障水平。而具体办法可以是,把以个人为单位扩展到以家庭为单位缴纳医保。
编辑:肖亭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王世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