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中国在线(沈阳)消息:辽宁拟在全省高校开展离校前毕业生实习实践活动,以提高高校毕业生的职业技能和社会实践能力。此举在辽宁尚属首次。
近日,《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普通高校开展离校前毕业生实习实践活动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出台。
按照征求意见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等相关部门将共同拓展建立300个社会责任感强、管理规范的用人单位作为离校前高校毕业生的实习见习基地。
按要求,实习见习单位必须拥有一批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具备指导、管理实习生的条件和能力。实习见习基地所在单位安排的实习实践活动,每期一般为2-3个月,实习见习岗位数量不少于10个,而且岗位工作内容需要具备一定的技术技能含量。
此外,实习见习期间将对参加实习实践活动的毕业生发放实习见习补贴,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大学生在实习见习期间还将享受“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编辑:段若兰 来源:中国日报辽宁记者站(记者吴勇 刘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