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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出台15条新规促进创新成果产业化

2009-01-19 11:45

中国日报网消息:国务院办公厅19日发布了关于促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若干政策,鼓励企业,高校和政府加快推进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该政策一共分为15条,由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教育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和工程院等共同制定。

该政策的目标是培育企业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能力和大力推动自主创新成果的转移,同时决定加大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投融资支持力度。

中央要求加大政府投入力度,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财力的增长情况,继续增加投入。主要通过无偿资助、贷款贴息、补助(引导)资金、保费补贴和创业风险投资等方式,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的支持,加快自主创新成果的推广应用,提高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水平。同时加快发展创业风险投资,鼓励按照市场机制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风险投资领域,扶持承担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任务企业的设立与发展。发展改革和财政等部门要积极培育、发展创业风险投资,对高技术产业领域处于种子期、起步期的重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予以支持。

中央还决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商业银行要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结合自身特点和业务需要,按照信贷原则,加大对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加强担保机构等融资支撑平台建设,为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项目融资提供服务。

(中国日报记者 付敬 编辑 张峰 肖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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