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环球在线消息:英文《中国日报》7月19日报道,作为一种社会关怀式的服刑方式和成功的司法改革实践,社区矫正在经过四年摸索后正面向全国深度推广;有关专家表示,此举对于缓解中国监狱拥挤状况意义非凡。
据悉, 国内已有不少监狱出现“超容”状况, 给财政支持和空间拓展造成了一定压力。 有统计数据表明, 截止到2006年年中, 有超过150万的在押犯人在遍布全国的600多个监狱服刑;但有关中国监狱设计容量的数据无从得知。
消息人士透露,迫于空间压力, 有不少监狱已经和正在对原有狱内其他配套空间进行改造,以便建成可以容纳更多犯人的栖息场所。另有数据表明,关押一个犯人国家每年要负担的管理成本约为8000元人民币,和培养一个大学生的费用几乎相当。
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犯罪与矫正研究所所长、社区矫正研究中心主任吴宗宪告诉记者,监狱拥挤状况最初出现在上世纪80年代东南沿海一带。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 狱内拥挤状况逐渐显著, 普遍出现在除了西部一些地区以外的全国大部分省份。
“拥挤状况对服刑人员的吃和睡都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吴教授说道。如果实际容量超过设计容量的80%, 即相当于发出拥挤信号。
司法界普遍认为, 经过四年的大力探索和认真实践, 社区矫正已经被证明是缓解目前监狱拥挤状况,推行社会关怀式服刑方式的可行方法,值得大力推广。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长荣容说, 相对于狱内铁栏后生活, 社区校正是一种非常人性化的司法服刑方式。
“除了具有缓解拥挤压力的现实意义, 社区矫正这种宽大的人性化的服刑方式在西方某些发达国家有数十年的成功经验,” 吴教授说。
吴教授在调入北师大前, 原来在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从事研究工作,较多地参与了社区矫正方面的决策咨询与研究工作。
截至2007年3月, 中国共有100,932名服刑人员参加了社区矫正, 约有三分之一服刑期满, 目前正在社区服刑的人员有65,153名, 分布在全国24个省份的507个区县。
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的统计数字显示,就缓刑和假释两项,2000年,加拿大适用的比例最高,达到79.76 %,澳大利亚达到77.48%,新西兰为76.15%,法国为72.63%,美国为70.25%,韩国、俄罗斯较低,但也分别达到了45.90%和44.48%。这些数据说明,世界主要国家处于社区矫正中的罪犯人数已经超过了监禁人数,这与我国监禁人数占绝大多数形成鲜明的对比。
根据朝阳区的司法实践, 社区矫正服刑人员的重犯率不到1%. 这个比率同样适用于其他23个省份,有些地方甚至更低, 江苏四万余名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仅为0.09%。
然而, 包括荣局长在内的诸多司法界人士都面临同样一个困惑, 缺少统一矫正办法, 矫正人员无专业资质和矫正效果无从考量, 而这一切皆因无专业法可依据。很多情况下, 荣局长只能通过跟加拿大社区矫正的同仁请教, 不断获得经验。 因而, 她强烈呼吁对社区矫正进行立法。
容局长和吴教授都通过自己不懈的努力在立法道路上不断尝试和推进, 提出过自己的立法方案。
背景链接: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我国社区矫正的适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5种罪犯: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缓刑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包括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和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被裁定假释的;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会上服刑的。
在符合上述条件的情况下,对于罪行轻微、主观恶性不大的未成年犯、老病残犯,以及罪行较轻的初犯、过失犯等,适用上述非监禁措施,实施社区矫正。
(《中国日报》记者 刘巍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