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拟出台法律适用意见打击泄露个人隐私犯罪
近日,公安部刑侦局副局长廖进荣在接受《中国日报》独家专访时表示,公安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正在研究拟出台相关法律适用意见打击泄露个人隐私犯罪的,来解决该犯罪存在的法律障碍问题。
“我们正在跟最高人民检察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协商加快明确相关犯罪法律适用标准来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廖进荣说。
“虽然《刑罚修正案(七)》规定了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但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罪名的司法解释,在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上难度较大,”他说。
据公安部刑侦局提供的官方数据显示,4月20日至27日,公安部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专案指挥部向北京等20个涉案省(区,市),下达集中统一收网行动命令。共出动2万名警力,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1936名,挖出信息源头44个,摧毁数据平台161个,打掉非法调查公司611个。
同时,专项行动期间,破获各类刑事案件3024起,查获一大批存储海量信息的电脑,手机及密拍密录、跟踪定位等设备,彻底摧毁这个涉及20个省份的特大犯罪网络。
“当大量的个人信息被泄漏时,对国家信息安全造成极大威胁。对公民个人而言,个人隐私受到威胁不说,引起的下游犯罪,如:绑架、敲诈、勒索、信息和网络诈骗等还将对社会造成更大危害,”廖局长说。
据廖进荣介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市场经济越来越发达,公民个人信息已经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也就是说,有市场的刚性需求。这种需求主要是两类:一是商业活动。如:培训、房地产、家装、保险、中介、餐饮等等。二是实施违法犯罪活动,如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敲诈勒索,绑架等下游犯罪。这两类犯罪中,危害最大的就是违法犯罪活动。有市场需求,就会有供给。
廖进荣说,信息泄露源头通常来自“内鬼”,即工商、民政、公安、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金融机构和国家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
“他们利用职务便利能够大量接触公民的个人信息,由于部门监管上存在漏洞,部分工作人员受利益驱使,将本系统的公民个人信息擅自出售给他人进行倒卖。”
其次,遍及全国各地的中间商从源头购买信息后,疯狂在网络上贩卖这些个人信息,转手卖给市场获取高额差价。
通常,中间商贩卖一种类别信息数据库,如电话号码,企业信息等给市场,价钱在几百元到上万元之间。而市场上提供私家侦探服务的非法咨询和商务公司在给私人客户提供服务时,包括,私家侦探,非法讨债、绑架等,则索取他们更加高额的费用。
廖进荣也坦诚,公安机关在打击非法泄露个人隐私犯罪时也遇到现实的困难。一方面,保密难。犯罪嫌疑人通过网络实施犯罪,一旦泄密,信息平台瞬间消失,整个专案将受到严重影响。
另一方面,查处、取证难。此类犯罪涉及地域大,涉案人员多,涉及范围广,公安机关侦查调查难度很大。
再有,目前尚未出台相关罪名的司法解释,在给相关嫌疑人定罪和量刑上难度较大。
来源:中国日报(记者 张琰) 编辑:冯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