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积极对外籍嫌犯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2012-05-16 14:41:39 来源:中国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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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司法部法律援助司司长孙剑英在接受中国日报独家专访时表示,自2008年起,司法部在为越来越多的中国外籍人士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增长趋势每年平均15%。

孙司长没有透露全国涉外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但以涉外案件大省广东为例,据广东省法律援助中心提供的数据,自2008年起,该省已办理涉外法律援助案件808起,平均年增长到达近21个百分点。

“随着中国与其他国家的经济和贸易往来进一步加强,越来越多的外籍人士选择来中国投资、学习和旅游,与此同时涉外刑事案件也在不断增多,”她说。

据孙司长介绍,地方司法局设立的法律援助部门主要给涉案的外籍当事人提供免费的刑事法律援助,这些外国人主要来自非洲,中东地区和一些东南亚国家。

同时,涉案类型主要集中在涉嫌走私贩卖毒品犯罪、抢劫、抢夺等暴力犯罪以及诈骗罪、盗窃罪、组织卖淫罪等,她说。

在中国,只要涉及刑事案件的外籍当事人没有自己委派律师,当法院开庭审理时,应法院的要求地方法律援助部门会给外籍当事人指派一名经验丰富的律师,为他们依法进行合理辩护。

而民事案件司法援助方面,孙司长说因为外籍人士不是中国公民,中国司法部门很难对他们的家庭经济状况进行审核,因此一旦他们被卷入民事纠纷,法律援助仅局限于为他们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司综合处处长李雪莲介绍,目前全国各级司法机关建立有近20万专业的、自愿的律师组成的数据库,并指派其中英语口语好、能直接同当事人沟通的法律援助志愿律师提供法律援助,从而减少中间环节、降低办案成本、提高办案效率;并且,一些地方城市,如广州、南京市等法律援助部门与当地翻译服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合作协议,聘请该公司懂法律的翻译陪同律师会见只会讲“小语种”的外籍受援人,消除了律师会见外籍受援人时的沟通障碍,使外籍被告人能充分地表达诉求和行使诉讼权利,李处长说。

为了保证为外籍人士提供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所有产生的费用由政府财政来承担,并且,法律援助机构派员全程跟踪案件的办理,确保律师的办案质量,她说。

“综上这些做法消除了律师与涉案外籍当事人之间的沟通障碍,这有利于外籍嫌疑人充分表达自己的诉求,和及时被告知应该履行的权利和义务,从而更好地保护了他们的人权和其他合法权益。”李处长说。

2010年7月,越南藉妇女艺善(CAI SIN)因涉嫌组织卖淫罪被广东省中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她没有委托辩护人,中山市法律援助处接到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指定辩护人通知书》后,立即指派一名女律师覃某承办此案。

覃律师查阅了大量案卷材料,对检察机关的起诉书进行了 认真分析和研究,会见了艺善(CAI SIN),在法庭上发表了艺善(CAI SIN)是初犯,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具有酌定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部分采纳了覃律师的辩护意见,从轻判处艺善(CAI SIN)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叁万元,刑满后驱逐出境。

“我服从法院的判决,并且决定不去上诉。我非常感谢为我辩护的律师,她第一时间让我知道我应有的权利和履行的义务,并且给我提供了免费的法律辩护,”当事人艺善在接受采访时说。

“起初,我不相信中国的法律援助,我认为法院肯定会非常严厉的判处我,而律师也只是被派来的说客来让我交代罪行。”她说。但现在,她说她已经意识到中国司法的公平和正义。

孙司长说,当律师给外籍人士提供法律援助时,他们也面临着现实的障碍。“因为大多数外籍涉外人都是刑事案件的嫌疑人,在法援律师刚接触外籍人士时,对方存在不信任我们律师,易有抵触情绪,从而导致援助工作难以开展。”

再有,其中有些小语种比较罕见,许多地方法援机构无法在当地聘请到翻译人员,必须通过翻译公司从北京专门聘请翻译人员前来服务,所需费用较高。有些小语种甚至无法聘请到翻译。

孙司长说,接下来,他们会加强法律专业培训,尤其涉外法律的学习和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并且,司法部门计划建立律师外语人才库,根据律师掌握的语种及程度进行分类汇总,以便有方向性的进行案件指派,更有利的为外籍人士提供法律援助。

孙司长也称,地方法律援助部门将进一步加强与外事、公安部门的联系,积极提供相关的协助。

(来源:中国日报记者 张琰 编辑:孙恬)

编辑:孙恬 标签: 孙剑英 司法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