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6月10日报道:日前,辽宁省环保厅公布了首批环境违法企业,葫芦岛炼锌厂等企业因违规贮存危险废物而被曝光。
据辽宁省环境监察局副局长王力兴介绍,该厂将未经任何处理的含砷废物,堆在露天工厂院内,也没有做防渗措施。
“堆放废物的地方没有危险废物标识,且由于设施老化,存在煤焦油跑冒滴漏现象。我们进去检查时,踩得鞋上都是,”环境监察局姓张的工作人员说。
而未经处理的危险废物堆在露天厂区,一旦下雨,有毒物会渗透到土壤,并随雨水流入海洋,其危害可想而知。
葫芦岛炼锌厂成立于1993年,年产精锌约2万吨,每年会产生数百吨危险废物。
记者数次联系该厂负责人,但始终无人接听电话。
“我们已令企业限期整改,近期会下处罚单。危险废物贮存无标识一般处1-10万罚款,跑冒滴漏一般处5万以下罚款,”张说。
“重金属污染通常无色无味,难以察觉。但是一旦向自然界渗透,再想回收、治理非常难,并且效果有限。因此从源头上控制,预防重金属污染才是关键,”公众环境研究中心主任马军说。
自2009年陕西凤翔、湖南武冈、昆明东川区相继发生了儿童“血铅超标”事件后,重金属污染数度上演,成为社会焦点。为此,环保部联合国务院九部门开展了重金属污染企业专项检查。
辽宁作为我国传统工业大省,聚集了大量钢铁、化工企业,因此重金属污染压力巨大,2005年、2007年和2009年都发生过重金属污染事件。而像地处渤海之滨,距离北京仅400多公里的葫芦岛市这样以有色金属冶炼为支柱产业的城市更是重金属污染的重灾区。
目前,葫芦岛市有相关重金属炼制企业近300家,以及大量的地下黑作坊,对环境威胁极大。
在国家环保部的统一部署下,辽宁省环保厅在2009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于今年5月启动重金属专项整治行动,结合污染源普查成果,全面排查原辅材料、中间产品、产品及排放废水、废气、废渣中涉及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的污染源,以避免重金属污染的发生。
据辽宁省环保厅数据,目前初步掌握该省重金属污染企业共有259家。其中,有43家违法企业,已取缔2家,责令停产整治34家,限期整改7家。 (中国日报记者 吴勇 刘策 编辑 潘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