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2月16日专栏文章:近来听到两则有关农产品价格暴涨暴跌的消息。一是大蒜的价格一年间涨了20多倍,二是广西的香蕉滞销,只卖4毛一斤。我平常不买菜,所以对价格的波动向来没什么概念。昨天我特意到家附近的超市去问了问这两种食品的价格。香蕉是2元钱一斤,大蒜是6元一斤。据《人民日报》前天的报道,大蒜在主要产地山东的农村收购价是2.2元一斤。
作为消费者,我当然不希望看见价格上涨。但想到我曾经共同经历过苦难的农民兄弟能因此而增加点收入(我年轻时曾在农村工作生活过十年),也觉得值了。我为此多付出的钱能够流到农民兄弟的口袋里,我不会心疼。我相信,大多数城里的消费者们对此也是能接受的。
然而,问题就在于,这钱是否真的流入了农民的口袋里了呢?据《人民日报》的报道,大多数蒜农实际上在蒜价涨到1元一斤的时候就已经出手了,而这个价位正是大蒜的生产成本。这么一算,少数农民也赚了点,但涨幅的大部分还是被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中间商赚走了。当然,中间商也是付出了成本的——收购、运输、加工等,可是他们赚了大头这是不争的事实。
自从中国的经济走上市场经济道路以来,关于农产品在生产和消费之间的中间环节中是否存在暴利这个问题一直是说不清楚的。我在前几年也就这个问题写过一个专栏,当时就感慨,查找不到这方面的权威数据。去年上半年,终于有权威部门开始做调查了。五月份,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农业部联手对六个省市的9种农产品的流通进行了一次“跟踪”调查,想“弄清农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利润和成本关系,看看是不是存在所谓的流通环节暴利说,是不是存在农民的利益被中间商截留的问题”。
笔者没有看到这份调查报告,但据媒体报道,调查的结论是:总体上,“农产品利润在经销和零售环节偏高。”而在此之前,农业部单独做了一个调查,结论也基本相同。农业部的报告还专门举了西红柿的例子:西红柿从山东寿光农民手中以一斤1.40元收购,到超市零售价为3.80元,上涨了2.40元,即1.7倍。
值得注意的是,三部委的联合调查还有一个更重要的结论:“农产品市场价格波动,农民徘徊于盈亏之间,加工经销各环节的利润却相对稳定。比如,农民种植尖椒上年成本利润率为-31.0%,今年转为盈利。但是经销过程利润稳定在28.7%-34.1%,超市成本利润率稳定在89.8%-96.8%。”
这也就是说,农民虽然在农产品价格上涨时能盈利,但如果把价格跌落时所受的损失加进来一并考虑,农民的赢利很有限。而中间商们却能做到“旱涝保收”。换句话说,风险由农民扛了,经销商们则只管得利。
这种情况不能再继续了。
政府应当采取行动。政府部门已经对农产品生产经销流程中的利益分配做了认真的调查,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现在,政府应该采取措施来扭转利益分配中的不正常现象,更多地向农民倾斜。农民才是真正能促进国内消费的最大潜力。(中国日报评论员 刘式南 编辑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