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英文《中国日报》11月18日报道:明天,备受关注的上海闵行区钓鱼执法案将开庭审理。
9月8日,上海闵行区的白领张晖因好心帮载自称胃痛要去医院的路人,结果却被城市交通执法大队认定为载客黑车,遭扣车与罚款1万元。
为寻求公道,张晖向舆论披露自己的遭遇,随后起诉了当地交通执法部门。
本周一,原被告双方向上海闵行区法院提交证据,确定了管士全为张晖案中涉案“钩子”。
也是在本周一,上海市市委书记俞正声在接受媒体联合专访时表示,“钓鱼”式的执法行为,只能在特定的范围和特定的授权下才能实施。但是,如果将其用在治理非法营运车辆的时候,这种方式肯定是错误的。
上海市自2000年开始全力打击非法营运车辆,上海交通执法局每年抓获约50000名非法营运车辆,被抓人员面临2千元至5万元的罚款。同时,上海各区执法大队为举报人提供有奖举报——每辆次奖励为200元至600元。而北京及上海的一些执法机构采用的措施更为激进,甚至聘用市民做“钩子”,协助“执法”。
10月14日,19岁的河南小伙孙中界称在浦东新区遇“钓鱼执法”,愤而“断指”表清白。
俞正声认为,上海钓鱼事件的错误原因在于在执法过程中实行有奖举报制度。这种制度若不加限制地使用,必然会产生职业举报人,利用这种有奖举报的制度来挣钱。并且,在实行有奖举报制度时,没有从法律层面认真审核,没有实施约束性的条件,也没有评估这种制度的后果,从而导致了钓鱼事件的发生。因此,钓鱼事件是制度的问题,是一种制度性的措施错误,执法不公也说明了干部法治意识的淡薄。而制度性的错误要用制度性的措施来终止,要千方百计地解决产生问题的制度性原因。 (中国日报记者 曹莉 编辑 裴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