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的第一个星期一,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人来人往,而最瞩目的无疑是刘健的到来。昨天下午,刘健带着恒大御用律师来到中国足协提交仲裁申请,同时提交“笔迹鉴定”申请。这意味着刘健与效力15年的俱乐部彻底撕破脸皮,也让这起涉及可能存在“阴阳合同”的转会纠纷基本失去斡旋机会。足协相关官员表示,一切按照程序办,违反规则的一方必然会为此付出代价。
律师陪同刘健到足协递交仲裁申请
昨天下午,刘健与家人、委托律师一行四人来到位于中国足协8层816室的仲裁委员会。由于还有几起仲裁案件的相关人员情绪激动地与仲裁委员会强调个人所遭受的不公,刘健一行被安排在紧邻816室的会议室内,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周明接待了他们。此前就曾有消息传出,广州恒大俱乐部为刘健联系了此前帮恒大打赢与巴里奥斯合同纠纷的律师团来处理此次转会纠纷。昨天,记者询问刘健所带的律师是否为该律师团时,刘健表示:“应该是吧,吴律师。”
在律师的陪同下,刘健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同时提交了两份合同、一份“笔迹鉴定”申请书。笔迹签订申请书,主要是针对青岛中能公布的与刘健在2013年10月份签订的合同期至2017年的那份合同,刘健认为中能伪造其签名。
经过1个小时左右的沟通,下午4点刘健离开中国足协,他表情颇为淡定,看起来对仲裁胜诉也比较有信心。他表示:“反正已经提交了材料,那么剩下的一切就交给律师处理了。”
在足协碰到相识的同样来自青岛的一对为孩子申诉的中年夫妇时,刘健鼓励对方,“祝你们成功”。
■仲裁委员会回应
材料齐全后按程序处理
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周明在昨天下午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刘健还需要提交其他具备法律效力的证据,提交齐整后,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给予仲裁。”
周明表示,昨天刘健提交资料算是正式递交仲裁申请,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这还不算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正式受理刘健的仲裁申请,“还需要回去准备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据,再次提交后,经过我们审核,看是否归仲裁委员会处理,审核通过后方给予受理,届时再通知双方进行举证。”
对于目前双方在网上举证的三份合同必有一方作假该如何处理的问题,周明表示:“对实体问题,目前还不能做任何答复,等材料齐整后,我们也会召开相关会议研究。”按照仲裁程序,双方提交材料、受理仲裁,到最终公布仲裁结果,最起码也要10天左右时间。
■中能回应
做好与刘健对簿公堂准备
昨天,仲裁委员会副主任周明律师确认尚未收到中能的申诉文件。反被刘健提前“告上足协”的中能俱乐部昨天态度较为气愤,“谁申诉已经不重要,到了这一步,中能就要做好对簿公堂准备,我们有信心。”
中能方面在前天的发布会上曾表达了欢迎刘健归来的信息,青岛体育局也希望刘健讲情义、讲历史。但昨天刘健主动提请申诉让中能方面很“受伤”,中能一位高层表示:“他要转会,但他跟中能有合同,中能不允许他转会,刘健先提起申请仲裁也是一样。但作为中能培养出的球员、队长,如此做法还是让我们觉得寒心。他坚持一意孤行,那好,我们就做好对簿公堂的准备。”
中能方面表示不担心足协以目前备案的那份合同为准进行判决,“新签的到2017年的那份合同,目前因为有争议,足协不给予备案。但此前备案的合同也只是针对2013赛季,很多俱乐部在2013年下半年跟队员签订了续约合同,那么都不算数了?足协要进行仲裁,还是要看新签的合同。”
■场外
中能不满恒大只做看客
正当中能与刘健的转会纠纷闹得不可开交之时,作为事件的另一主角广州恒大俱乐部目前没有任何官方回应。中能方面认为,恒大充当起了看客角色,“只把刘健推向前台与我们对抗,却无视自己私下接触有合同在身球员破坏规则的行为,有损大俱乐部风范,同时会引起业内同行反感。”
恒大在官方宣布刘健加盟后,再无官方消息回应此事。针对恒大人员私下接受采访称在刘健的合同期结束后接触刘健的问题,中能方面公布了去年12月27日给恒大发出的传真进行反驳,传真内容为:“2013年12月27日,我们就给恒大发函,明确表达了刘健是俱乐部合同期内球员,请不要再与刘健洽谈转会一事。”中能方面表示,早在去年11月22日,中能俱乐部便已给所有中超和中甲俱乐部发去传真,明确有合同在身球员名单,刘健在列,“作为一家大俱乐部不顾我们的多次沟通,私下与有合同在身的球员洽谈转会,这明显是在破坏规则。即便要探讨转会,也应光明正大地和中能谈。”
■足协表态
阴阳合同必然会付出代价
对于刘健转会风波曝光的“阴阳合同”问题,中国足协高层颇为重视。昨天,足管中心主任张剑在足协会议上对此事予以关注,会后张剑急于赴总局开会,委托新成立的政策法规部相关负责人对相关问题进行了回复。
将严肃处理阴阳合同
该负责人表示:“此事涉及竞赛部的注册业务、政策法务部的政策支持、职业联赛理事会执行局、仲裁委员会、纪律委员会几个部门,大家都在关注。”
该负责人强调,虽然目前刚刚接到仲裁申请,尚未进入深入调查,但中国足协对所谓的“阴阳合同”或者相关违规行为有两点态度,“第一,中国足协一直抵制这种做法,在制度上也一直有限制,并希望大家诚实守信;第二,合同双方要信守契约精神。”中国足协对限制“阴阳合同”在制度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张剑主任学法律出身,在制度层面我们也在有意识地加强。目前政策法务部刚刚成立,制度肯定要完善,还要循序渐进地依托制度,进行一个健康的引导,让俱乐部、球员建立一个守约的意识。”
针对刘健转会风波,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是要根据实际情况由相关部门审核,一旦发现违规行为,那么具体的处罚,还是要由仲裁委员会和纪委会介入研究。”目前涉事三方,即便私下协商解决,但仍有一方可能会遭到纪律委员会的处罚,“如果联赛执行局认为有违规行为,还可以提交给纪委会进行研究处罚。”
续签合同能否备案成焦点
足协相关处理转会纠纷中一条“一切以中国足协备案合同为准”的规定成为刘健转会的一个关键点。
该负责人对该规则也进行了解读,他表示:“当前是以备案合同为准,但针对2013年下半年签订的合同,我们是允许俱乐部在新赛季的注册时提交备案的。但前提是,新签订的合同,双方无异议或者经过相关权威机构认可其合乎《合同法》规定,我们才会接受备案,合同肯定是有效的。”
对于中能公布的与刘健在2013年10月份签订的合约期到2017年的合同,该负责人表示目前双方存在异议,那么就无法备案,“现在我们需要对相关细节问题进行调查,到底是因为什么出现了问题。”
该负责人强调,“按照足协规定,对于合同期只剩一年的球员,前九个月俱乐部是有主动谈续约合同的权利;如果不谈,那么过了9月30日,是否签订新的合约的主动权就到了球员手中。目前我们也要界定2013年9月30日后签订的合同是否有强制因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