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5年1月25日,英国足球史上最大的“假球”案有了判决,包括两名英格兰队球员在内的10名职业球员以“欺诈罪” 被判刑,其中曾效力于埃弗顿和查尔顿等7个俱乐部的球员高尔德被判4年监禁和5000英镑的罚金。
另外,前苏格兰队门将比蒂、前米德尔斯堡队和曼斯费尔德队队长菲利普斯、哈特尔浦斯队队长汤普森分别被判处9个月、15个月和6个月的监禁,当时效力于英甲(现在的英超)著名球队谢菲尔德星期三队的三名主力斯盛、托尼·凯、莱恩与另外三人被判处4个月的监禁外加不同金额的罚金。
“假球”案源自1963年英格兰丁级联赛布里斯托尔队的一场比赛。该队两名成员接受贿赂故意输掉比赛,最后两人被法院处以50英镑的罚金。英格兰足总随即给予他们终生禁赛的处罚。就在人们以为该案到此为止时,《星期日人物报》通过暗访,挖出了高尔德这一“假球”案的主犯。高尔德在1961年到1963年效力于英格兰曼斯费尔德队时,与博彩公司勾结,向各个级别联赛的球员行贿,让他们参与打假球。
高尔德指挥这一“假球”集团的方式是,他利用英国赌球的合法性,先与博彩公司定好3场到5场比赛,然后由他去劝说参赛球员,让他们故意输掉比赛,为了保证参赛球员能够信守承诺,他要求这些球员必须按照他开的赔率押上一定的本钱,如果球员成功地输掉了比赛,就可以得到数倍于本钱的“酬劳”。而他自己在几年间更是从中谋取了高达7000英镑的暴利(当时英格兰球员最高周薪只有50多英镑)。1962年,谢菲尔德队前往伊普斯维奇比赛之前,斯盛、托尼·凯和莱恩三名主力被授意输掉本场比赛,三人各押上50英镑,本队以0:2“按计划”失利后,他们连本带“利”每人获得了200英镑,这是他们唯一一次被“收买”。然而就是因为这唯一的一次,三人都被判处4个月监禁,并被足总终生禁赛。斯盛和凯1964年都入选了英格兰队,他们本来可以成为1966年夺取世界杯冠军的英格兰队的一分子。
在这场漫长的打假案中,头号功臣是《星期日人物报》,始终面临巨大的压力,国内足坛很多知名人士和机构甚至说他们故意损害英格兰足球的声誉,掌管各级联赛的足球联盟也不支持他们的调查,足球联盟秘书长哈达克甚至扬言:“在英格兰足球中没有贿赂事件,如果你能找出一个同时控制三场比赛的人,我会称他为人间奇迹。”而英格兰足总也并非完全配合警方的调查,据当年的《星期日人物报》报道,足总和足球联盟不仅不作深入调查,甚至在法庭审理过程中,始终没有派哪怕一名观察员到场。
在此案真相大白后,负责调查此案的英国警察和检察官都对《星期日人物报》记者帮助司法机关将罪犯绳之以法表示感谢。法官劳顿承认,该报获得的证据对法院的判决起了关键作用。(记者 王子江 岳东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