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第四届体育运动会赛事组委会执行副主任陈亚俊在12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对于5月13日在省运会跆拳道比赛场上发生的“打裁判”事件,赛事执行委员会日前做出了具体处罚决定。
陈亚俊说,具体处罚结果是:对澄迈队员吴泽禁赛1年,取消其比赛成绩,并向被打裁判赔礼道歉;对澄迈跆拳道代表队罚款3000元,并取消其参与评选体育道德风尚奖资格。
根据组委会之前对此事的调查,澄迈队员吴泽在退出场地后,在检录区检录女裁判李琳上前拦住吴泽要求其交还护具时,当即向该裁判脸上打了一拳,这时场馆工作人员冲进场内围打吴泽,此时检录区另外几名裁判上前拉开吴泽,并把他带到安全区域。
此外,在比赛中,吴泽在对手海口运动员郑文杰倒地,场上主裁判按照规则暂停比赛后,仍故意用低位腿法重击对方头部,当场主裁判将双方分开,并根据规则给予吴泽扣分处罚。
此时,医生上前对海口运动员郑文杰询问处理,裁判长也同时询问其是否能继续比赛,郑文杰表示可以继续。但在郑文杰倒地医治过程中,澄迈运动员吴泽仍然小声对郑文杰有不敬言语。在随后的比赛中,吴泽突然摔下头盔,并且指着对方运动员辱骂,被主裁判劝阻。
来源:新华网(记者 张永峰)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