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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奥奖金纠纷再显举国体制副作用
2012-03-05 19:56:34      来源: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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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多月前被青海体工一大队停职的汪成荣其实没有心思在家长期等待。原本他还用“这回可算有时间在家帮老婆带孩子”来自嘲——他和原女子中长跑名将孙英杰的儿子一岁半,正需要人全心呵护,但汪成荣人虽在家,心里却无比烦闷。

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巨大成就来源于“倾全国之力”的指导方针,而在北京奥运会之后的残奥会同样创造出“历史性突破”:由547人组成的北京残奥会中国代表团总共获得89枚金牌、70枚银牌和52枚铜牌,在奖牌榜上遥遥领先。

只不过谁也没有想到,4年之后汪成荣却很可能要因北京残奥会的奖金和自己工作了整整20年的青海体工大队闹上法庭。

“上周四中午,体工队通过办公室主任找我,让我上去一趟,我觉得他们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没去。然后这么多天过去了,他们再没有和我联系过。”今晚汪成荣在电话中告诉记者,“我看有媒体报道说体工队要和我打官司,说心里话不愿走到这一步,但事到如今我也没有什么顾虑了。”

汪成荣的家在西宁市区,距离他工作的多巴基地约有30公里。多巴基地在山上,因为高原优势,很多田径项目的国家集训队喜欢去那里训练,人们也习惯把去基地称作“上去”。现在汪成荣不想再“上去”了,除非“给我一个合理的说法。”

事情本身其实并不复杂,中国残联去年11月向汪成荣的银行账户上支付了149.91万元的“北京残奥会奖金”,青海体工一大队领导和青海体育局领导认为这笔钱不能完全归汪成荣所有,双方为此产生争执,如今钱还在汪成荣手中,但他与领导之间的关系已经“势成水火”。

“我不是很清楚奖金的发放标准,但我很清楚我有3金1银,其中还破了两个世界纪录。据说北京残奥会奖金教练员和运动员一样,一块金牌可能是35万元(以往残奥会冠军奖金为15万元),所以,这很明显是我个人应得的奖金,凭什么要上交体工队再分配?”汪成荣说,“本来我的奖金就是最后一批发的,别的教练奖金9月就到账了,我当时还怕是队里给我领走分了。”

由此可见,汪成荣与体工队在奖金到账之前已经建立起互不信任的紧张关系,因此纠纷不可避免。尤其是汪成荣在体工队领导询问奖金确切数额时仍不肯说出实数,这让青海体工队以及其主管单位青海省体育局大为不满。

“国家体育总局2008年就有文件《教练员奖金发放原则》,对教练员奖金有明确规定。实际上汪成荣(怕被剥削)的担心是多余的,但他这个态度确实不好。”青海省体育局局长冯建平告诉记者,“实在不行的话,我们要考虑采用法律程序来解决这个事情。”

但因这笔近150万元的奖金由中残联而非国家体育总局发放,汪成荣不同意按国际体育总局的《发放原则》来处理奖金,而青海省体育局的《外派体育技术人员生活待遇及其他规定》已经作废,目前,对汪成荣这种情况并无相关规定可依。

当初直接与汪成荣交涉的青海体工一大队队长杨海宁今晚并未向记者证实“即将诉诸法律”,他只是简单表示“要听领导安排”。据记者了解,国家体育总局和中残联相关部门将于下周出面协调此事,“没有上法院的必要”。

“可能有一方的意思被误解了,在我看来这其实是很简单的一件事,但双方都卡在那里了,这也跟当事人的性格有关。”北京残奥会田径队短、跳项目领队杨祥运不愿再评价此事,但他还是告诉记者,希望此事“尽快、圆满地解决”,“发展到这个地步对汪成荣和(青海)体育局的影响都很不好。”

由于中国体育长期奉行的“举国体制”和“奥运战略”已然根深蒂固,体育训练早已不是运动员和教练员的个人行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运动员自主意识的提高,近年来因此而产生的种种纠纷莫不表明旧有体制需要不断修正。

“产生纠纷的关键是没有契约,教练员认为是个人所得,奖金应由个人支配。体工队认为奖金不能全部归于个人。”北京社科院体育社会学专家金汕说,“据我所知,国家队对奖金分配有明文规定,但残奥会的相关规定好像并不全面,难免产生‘领导说了算’的情况,要想解决这种问题,现阶段只能靠文件政策。”

来源:中国青年报(记者 郭剑) 编辑:宁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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