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原规章内容与“条例”或重复或不符
网售市场是否被打开仍须等待“条例”细则
本报讯(记者 常鹏) 财政部日前公布了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一批),其中,涉及到彩票和彩票公益金的文件有11份。随着这批文件目录的下发,曾经在彩市掀起过阵阵“波涛”的这些文件公告,都将成为历史。而2007年年底,由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的禁止互联网销售彩票文件,以及其联合原信息产业部和公安部发布的有关网络销售彩票的公告,也都宣告正式失效。
“禁令”废止 网售或迎新法?
2006-2007年,不仅是我国传统彩票市场打造坚实基础的两年,也是互联网售彩、电话投注等新兴售彩渠道大发展的两年。由于没有一定的法律、法规进行监管,这些新兴售彩渠道在褒贬声中蹒跚前行,尤其是互联网售彩以其便捷性,吸引了不少购彩者的关注,同时也引发了部分社会问题。
2007年12月24日,财政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等三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彩票机构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有关问题的通知》,以及此前三部委联合原信息产业部、公安部下发的公告中,都明文规定了,各级彩票机构不得利用互联网发行销售彩票——已经利用互联网开展彩票销售业务的彩票机构及其网站,自通知下发之日起,一律停止利用互联网销售彩票,并要严厉查处和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销售彩票行为。
三部委联合下发的通知被业内人士俗称“一刀切”,自此后,互联网售彩虽并未真正销声匿迹,但开始一路伴随“非议”。
但在2009年7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的《彩票管理条例》中,却未提及互联网售彩,当时就被业界解读为“从政策上为互联网售彩放行留有余地”。而2010年9月26日,财政部印发的《互联网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和《电话销售彩票管理暂行办法》,更是对互联网销售彩政策终于做出了明确规定——互联网售彩终于迈出走向合法化的关键一步。有人士认为,在此情况下,以前禁止互联网售彩的各种相关规定实际上已经失效。
废除文件与“条例”重复、不符
至于为何要废除这十一项文件和通知,《公益时报》记者采访了财政部综合司彩票处处长邹立文。他告诉记者,彩票市场发展已走过20多年历程,但直到2009年7月1日才有了真正的法律法规——《彩票管理条例》做保障。在此之前,为了更好的进行管理,财政部及各彩票中心曾下发过许多针对具体业务的通知和意见,“条例”出台以后,彩市的监管和运作就应该以该项法规作为参照和遵守的前提。“‘条例’中有涉及到之前文件中的内容的,在“条例”出台后,便无存在的必要性;而有些文件因时间制定较早,已经与彩市现状的发展有不符之处;并且,“条例”的相关细则也正在制定中,下一步就要出台,因此,彩市的发展应该以管理条例以及其细则为准则。”
采访中,中彩中心有关人士也认为,《彩票管理条例》出台前制定的很多通知和意见内容,与条例有重复的地方。“既然要以法律法规为准则,那些通知和意见被废止也是情理之中。”而且,由于还将会有补充法规的细化内容出台,“因此,需要更为详尽的条例细则来具体规范我国彩市的发展。”
当谈到《残疾人联合会专项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和《红十字会总会彩票公益金管理办法》的废除时,邹处长说,这两项公益金管理办法也是因为制定时间较早,需要更新更跟进时代内容的管理办法。他也告诉《公益时报》记者,相关的管理办法将会陆续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