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10日公布了对在上轮中超联赛中出现中止比赛行为的辽宁足球俱乐部的处罚决定,后者被罚款十万元人民币。
在上轮中超联赛客场与上海申花队的比赛中,辽宁宏运队由于在第85分钟对裁判员的一个判罚不满,主教练马林召集本队球员离场,此举导致比赛中断并造成不良影响。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辽宁宏运足球俱乐部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0元的处罚。
来源:新华网(记者 郑道锦) 编辑:宁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