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不得收取“价外加价”
不过,对目前市场上带有给小费功能的第三方手机叫车软件,通知完全叫停:禁止出租汽车驾驶员使用具有价外加价、显示乘客目的地、乘客详细信息等功能的技术产品承接预约服务。乘客到达目的地后,出租汽车驾驶员应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取乘客运费,不得向乘客收取违反行业相关规定的其他任何费用。
据记者了解,第三方手机叫车软件之所以受司机欢迎,除了运营商会给接单司机话费补贴,还因为软件允许甚至鼓励乘客高峰时段给小费,此外,部分软件可以标出目的地帮助司机识别“长途”,部分长距离的乘客也愿意用语音对讲功能说清目的地以吸引司机抢答。
严格按照通知执行的话,即便第三方运营商与出租车企业“联姻”,多数第三方手机叫车软件也需要经过“改头换面”、取消限制多项功能后才能重新启用。
交港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确保通知“落地”,行业管理部门将对出租车预约服务实施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重点查处用手机叫车软件“价外加价”和载客途中接听、拨打、操作手机的行为。同时加强对出租车车容车貌和附属设施的检查,对驾驶员擅自加装、可能影响行车安全和服务质量的设施设备,违规私自张贴的手机叫车软件宣传贴等各类广告,一律予以清除。
叫车延误补偿不低于起步价
此外,通知中还提到,出租车企业需建立预约服务补偿制度,预约用车到达时间延误10分钟以上的,给予乘客不低于起步价的违约补偿。
具体来说,出租车驾驶员承接预约服务业务后,应在指定时间之前到达指定地点,并告知乘客到达信息。乘客未在约定时间上车,出租车应等候不少于10分钟,不得私自转让业务或致电乘客擅自取消业务。
至于乘客,如果有事要取消预约,需及时告知调度中心,三次以上无故单方取消预约且不告知调度中心,可将其作为实施乘客制约制度的行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