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发出信令枪之后,三大电信运营商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向民营公司递出橄榄枝。
工信部于2013年5月17日发布了《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其中明确要求三大运营商应在发文之日起15日内,在其公司网站的显著位置向社会公开移动通信转售业务的接洽部门,并明确与转售企业合作的相关事项。在有转售企业提出合作意向之日起4个月内,应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签署合作协议,并在试点受理期间与两家以上转售企业开展合作。
三大运营商于上周五都发出公告,宣布正式启动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并邀请符合要求的企业进行洽谈。值得注意的是,对接移动转售企业,三大运营商确定了不同的职能部门,分别是:中国移动采购部、中国电信公众客户事业部、中国联通总部监管事务部。
所谓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转售企业从拥有移动网络的运营商处购买移动通信服务,以自有品牌开展包括移动话音、短信/彩信、移动数据等在内的移动通信业务。这被视作我国虚拟运营商的试水。
不过,因为对参与者的资质有明确要求,据了解,腾讯、阿里、新浪、百度等境外资本占比较大的国内互联网公司无缘此次申请。业内人士预测,国美、苏宁、迪信通、天音等企业有望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