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为依法设立的民营公司民间资本占公司资本比例不低于50%,且单一最大股东是民间资本(不含外商及台港澳商投资)。
在向外界征求了4个多月的意见后,上周五,工信部正式公布了《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虚拟运营商的试点工作同时启动。这标志着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电信业迈出了实质性步伐,以苏宁、迪信通等为代表的民营企业将借此进入到基础电信领域当中;对于消费者来说,除了移动、联通和电信三大运营商之外,他们将有更多的选择。
□权威发布
虚拟运营商试点启动
上周五,工信部发布《关于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工作的通告》(简称《通告》)。《通告》包括《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方案》(简称《试点方案》)、《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申请材料及审查说明》两部分。
《试点方案》提出了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目标,对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进行了定义,明确了试点业务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同时,为保障试点顺利进行,《试点方案》对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和参与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转售企业提出了服务质量、号码资源、批发价格、长期服务保障措施、退出机制等多项试点保障要求。
据了解,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的申请受理时间为发文之日起至2014年7月1日,试点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也就是说,从现在算起,该业务的试点期大约为2年半的时间。
□名词解释
移动通信转售业务是指从拥有移动网络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者购买移动通信服务,重新包装成自有品牌并销售给最终用户的移动通信服务,也就是被业界称为“虚拟运营商”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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