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天,环保部通报了2013年第四季度29起重点环境案件处理情况。其中,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气厂违法排污再上环保部黑名单,被罚款50万元。
据环保部介绍,去年12月,吉林省松原市有群众反映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气厂采油污水未经处理直排水坑,废水废油随处倾倒在路边,污染土地和地下水。对此,环保部称,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县环保局已经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企业处以5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责令该企业对环境污染进行生态修复;同时将案件移送前郭县公安局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去年的11月28日,中华环保联合会对外宣布,针对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松原采气厂的严重违法排污行为,已经正式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对中石油和中石油吉林油田分公司提起环境公益诉讼,索赔6075万元。中石油方面当时回应该事件称,吉林油田已经免去松原采气厂厂长宋秋国的职务,接受并协助调查。
此前,中石油曾数度登上环保部的黑名单。因为未通过2012年度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考核,中石油曾遭环保部项目限批;2013年12月,中石油呼和浩特石化分公司被环保部列为72家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之一。(记者祝剑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