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上市多年的知名企业,TCL集团昨日曝出的内控混乱问题有些令人唏嘘。TCL集团昨晚披露一则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的整改报告,在这份报告中,TCL集团被证监局查出存在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提前确认销售收入等诸多问题。
广东监管局3月11日至3月22日的现场检查结果显示:TCL集团关联交易未履行相关审议程序,也未及时进行披露;公司在2012年6月将所持有的翰林汇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翰林汇”)的480万股股份转让给公司董事、总裁薄连明的交易,没有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程序,并披露相关信息。
与此同时,公司相关投资也未履行内部审批程序。如2011年5月,公司董事长李东生批准同意华星光电投资6.9亿元建设4.5代LCD实验线的项目。上述投资行为未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具体规范第5号——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其他长期资产》第九条的规定,履行TCL集团战略与投资部门、财务部门的审批程序。
另外,不得不提的是,广东监管局的检查结果也显示:TCL集团财务核算存在诸多问题,如有预提的广告费计入当期营业费用、提前确认销售收入、未及时确认费用、所得税费用核算错误等。其中,以提前确认销售收入为例,2012年12月10日,公司下属的深圳TCL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签订销售合同,合同价款2346万元。TCL光电于2012年确认了上述业务收入,但迟至2013年1月11日才收到1346万元款项。监管局认为,上述行为不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除此之外,TCL集团还被查出其他应收款账龄披露错误、2012年年报有关控股股东的披露存在矛盾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TCL集团表示近日也在整改中,公司将以广东证监局本次现场检查为契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的要求,认真落实各项整改方案。(记者 林志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