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7.0级地震距发生已过去近10日,灾区所遭遇的苦难和社会各方奉献的爱心持续感染着每一个人。不得不说,在经历过08年汶川地震后,中国的公益慈善环境已经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特别近两年在高度发达的自媒体舆论环境下,企业赈灾成为另一个敏感而又值得探讨的话题。
在此次赈灾捐助的企业中,加多宝因再一次向灾区豪捐一个亿而引发外界强烈关注。但形成反差的是,加多宝在捐赠的第一时间,仅仅在官微上以寥寥数十字通报情况。之后又表达了希望外界将目光更多的投降灾区的态度,面对“逼捐”等传言,更是选择不回应。一家曾在汶川地震捐款1亿、玉树地震捐款1.1亿,此次又慷慨捐出一亿的企业,缘何变得如此低调?
也许是企业“怕了”!
当舆论中质疑企业“消费灾难”、炒作、作秀之声弥漫时,企业该如何做呢?也许,低下头,俯下身段去做慈善,就变成了一种无奈而又现实的选择。但这样的后果是什么,两千多年前,孔子教育弟子的故事便给予我们很好的启示。
《吕氏春秋》中记载了一个“子贡赎人”的故事:当时鲁国有这样一条法规,凡是鲁国人到他国旅行,看到有鲁国人沦为奴隶时,可以自己先垫钱把他赎回来,待回鲁国后再到官府去报销,并领取一定的国家奖励。有一次,孔子的弟子子贡在国外赎回了一个鲁国人,但回国后既没有到处张扬,也没有到官府去报销赎金和领取奖励。人们都称赞子贡人格高尚,但孔子却严厉地批评了他:“你这样做是不对的。从今以后,鲁国人就不肯再为沦为奴隶的本国同胞赎身了。你如果领取国家的补偿金,并不会损害你行为的价值;但你不拿回你抵付的钱,以后别人就不敢再赎人了。”而孔子的另一个弟子子路救了一个溺水者,被救者给子路一头牛作为谢礼,子路接受了,孔子知道这件事后高兴的说:从此鲁人就有很多人去拯救落水之人了,这就是“子路受而劝德、子贡让而止善”的道理。
到如今,孔子的话依然发人省醒。因为他重述了一个基本的常识——爱和善是可以讲条件、有回报的。子贡的行为成就了个人的小义,但却无形中提高了行善的标准,或者说是行善的成本,这使得后来的施善者必须向他看齐,否则就会为人诟病。而子路适度有偿的善举回报,却激励这更多的投入到行善中来。正如某著名财经广播主持人说,“赠人玫瑰,手有余香,有正向的反馈才有持续的市场行为。
再回过头来审视今天的慈善环境,不可否认,少数企业和企业家把慈善当作了商业行为和营销手段,但退一步说,营销对于他们而言本是分内之事,公益营销也一直现代商业社会营销的一部分,相比其他营销方式,公益营销不论对企业自身的品牌塑造还是对公益事业的支持都裨益多多。加多宝近年来连续大手笔过亿捐赠,理应被认为是一种真心的慈善。正如中国扶贫基金会秘书长刘文奎的评价:不管哪个地方遭遇灾难,总能看到加多宝活跃的身影。企业的慈善信仰不是一次两次的豪捐,而是只要有需要的地方,都会出现并提供力所能及的援助。
就从这个意义来说,中国的公益营销不是太多而是太少!我们理应用掌声欢迎像加多宝这样企业的善举,至少它唤起更多的公众关注灾区群众的生活生产,唤起更多的企业责任意识、唤起了最广泛的爱心和正能量传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