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记者从浙江省工商局获悉,该局近日出台新政,明确浙商回归项目将在准入门槛、跟踪服务、组建集团、投资形式、品牌保护、金融支持、发展空间等方面获得政策保障,以吸引浙商回归。
鼓励浙商回归、引进重大项目企业、组建集团,浙江工商放宽集团公司登记限制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从5000万元放宽到3000万元,子公司数量从5个放宽到3个,母、子公司合并注册资本从1亿元放宽到6000万元。
为此,该还将落实全程指导员跟踪联系服务浙商创业创新重大项目,实行“一门受理、限时办结、全程指导、优质服务”,积极帮助项目落地和达效。
在浙商资本对接实体经济方面,支持发展股权投资、融资租赁、资本管理、金融服务外包等新型资本投资与管理企业。允许规模大、声誉好的企业使用“浙商”作为商号,提升浙商品牌知名度。海域使用权出资公司政策从舟山扩大到激荡全省,盘活要素资源,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为扶持回归浙商品牌,浙江工商将大力扶持和推荐回归浙商申报驰名商标。比如省著名商标要求商标连续使用满三年,回归浙商的商标在省内和省外的使用时间可以连续计算;再如外省授予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或专利示范企业可以享受浙江省同等待遇,年销售额指标从1亿元放宽到5000万元。
同时,浙江工商还将重点保护回归的驰名商标、省(含外省)著名商标企业,其品牌权利受到侵害的,将予以重点督查办理。(记者 童静宜 实习生 胡丰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