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加援助 企业“走出去”的政府推力
知识产权保护具有地域性,在中国获得的专利不是在全球都受保护,这就需要提前了解外出参展国的知识产权制度。
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维权援助部负责人称,就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而言,国外与国内的相关制度存在较大差别。在国外的法律框架下,为避免知识产权权利人因漫长的法律程序而可能遭受到无法挽回的损失,针对展会知识产权侵权指控通常都设置有“诉前临时禁令”制度,也就是说权利人只需凭借一些初步的证据,缴纳一定的官费后就可以申请到临时禁令,要求对涉嫌侵权展品进行查抄。因此,企业在走出去之前,务必要对目标国的相应法律机制有基本的了解,制定相关的预案。
据介绍,中国(江苏)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早在2009年即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成立,可以为企业提供参展商品的知识产权风险评估,如对参展商品所属领域的相关专利进行检索及技术方案比对,并根据评估结果向企业提出相应的合理化建议。但遗憾的是,大多数企业出于商业机密保护等方面的考虑,并不愿意提前与该中心沟通,2015年全年仅有2家企业就展会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及纠纷应对问题进行咨询。
为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知识和意识,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近年来联合各地商务部门,启动对外出参展的企业开展相关培训工作。以2015年为例,该局就牵头在苏州、无锡、常州等地举办了多场国际研讨会,分别邀请了欧盟、美国等地知识产权方面的专家律师与企业分享经验。
巧合的是,去年10月份在常州举行的一场研讨会邀请的正是美国律师。其间,美国律师专门提到,企业有中国专利、PCT在申请阶段时,外出参展的企业为了避免知识产权方面的纠纷,可以先给美国方面的主办方发一封告示函,阐明自己拥有的专利情况以及PCT申请的相关进展。这样即便遭到国外企业的维权,则不会被认定为恶意侵权,处理也会暂缓,至少不会现场查封展台。事后看来,此番培训内容正贴合菲斯特公司的需求。
对陷入国际知识产权官司的中国企业而言,维权成本支出与收益相差太大是一大考验。为此,江苏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省财政厅设立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专项资金,已连续7年向21家在涉外知识产权纠纷中胜诉或达成实质性和解的省内企业提供援助资金800万元。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局长支苏平表示,将持续在企业全面推行知识产权标准化管理工作,引导企业从事创新研发,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梳理,看看别人在做什么,再衡量自己做的事是否具有创新性。“只有基于非常完善的流程管理,才能保证最后创新成果的高起点、高标准、高效率。”他说。
原标题:应对涉外侵权挑战 知产大省江苏做了哪些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