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提升使用效率 全力稳定住房消费
据成都公积金中心统计,2015年该中心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183亿元,增幅高达86.88%;职工通过公积金贷款购房为5.4万余套、购房面积522万㎡。从成都住房公积金使用情况看,截止2015年,累计归集住房公积金1374亿元,归集余额628亿元;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746 亿元;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794亿元,累计支持32.2万户职工家庭解决或改善了住房需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余额584亿元。当年个贷率达到93.08%。
2015年,四川省住房公积金释放资金井喷式增长。全年新增提取475.86亿元,同比增长49.03%;新增贷款521.86亿元,同比增长91.41%,巨量资金的释放,有效促进了住房消费。根据估算,去年公积金购买商品房近2000万平方米,占全省销售面积约1/4,占去年初商品房库存约1/3。体现公积金支持个人贷款买房力度的重要指标——个贷率,达到80.7%。这其中成都住房公积金新增提取占到全省的30%,新增贷款占到全省的35%,个贷率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13个百分点,积极发挥了引领带动作用。
研究人士认为,使用公积金贷款极大支持了职工解决和改善住房条件,成为推动职工购房、促进成都住房消费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力量。根据《成都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5—2020年)》,到2020年成都将形成以“双核共兴、一城多市”网络城市群为特征的大都市区城镇形态格局,城镇化率达到77%,常住人口规模约1650万人,增长率16%。随着新型城镇化加快,使用住房公积金买房、还贷、租房的人数比例还将稳步提升。
住房公积金 保障更有力
2015年成都公积金中心通过将贷款项目合作由审核制改为备案制,将开发企业提交的项目合作申请资料由以前的18项减少为4项。同时中心只办理项目合作备案登记,不再到项目现场调查,不再审核项目;担保公司开展贷前调查并同意担保后,该项目即可完成备案登记手续,受理时间由原来的平均2-3周大幅缩减为6个工作日左右。
据介绍,为更好地贯彻住建部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效率稳定住房消费的要求,成都公积金中心积极推出系列举措,包括支持居民首套住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落实降低居民住房贷款首付比例政策等。根据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发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通知》等文件精神,成都公积金中心从2014年11月1日起积极开展异地贷款业务,在就业地连续正常缴存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且户籍属于成都市行政区域的职工,购买成都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的,可向成都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去年进一步放宽了公积金贷款余额认定,在成都行政区域内无公积金贷款余额的异地缴存职工,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截至2015年,成都公积金中心已累计向223户异地缴存职工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6980.70万元。
同时值得关注的是,2015年5月4日起公积金中心放宽租房提取办理条件。无房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不再需要提供房租缴纳税票,租住住房产权证等证明文件,在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完成租房备案后,凭个人有效证件,即可每年办理2次住房公积金租房提取业务。租住商品住房的,1年累计提取住房公积金不超过1.5万元;租住成都市公共租赁住房的,可按实际租金提取住房公积金。
此外,成都公积金中心简化职工购房提取、还贷提取流程。新政实施后职工购房、还贷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可办理一次提取申请,申请时限由职工根据自身情况确定。购房提取业务不再要求必须在购房合同备案后12个月内申请,可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实际住房消费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提前结清贷款还贷提取业务,不再要求必须在结清贷款后12个月内申请,可提取金额不超过职工实际住房消费金额,不超过申请时上月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原标题:成都公积金保障更有力 助推城镇化共圆安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