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法》对14种行为“零容忍”
新《办法》从水上交通安全和防治船舶污染水域方面,明确了110种船员违法行为。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记15分后,海事部门将扣留船员适任证书。
新《办法》对海船船员和内河船舶船员的14种水上交通安全类以及防治船舶污染类行为零容忍,一旦被发现将被记满15分,扣留船员适任证书。具体包括船员在船上值班期间体内酒精超标或服用违禁药物、船长在弃船或者撤离船舶时未最后离船、船长在发生水上交通事故后逃逸等。
船员适任证书被扣留后,船员必须参加为期5天的培训考试。新《办法》规定,船员需参加法规培训的,可向最后被实施船员违法记分地、船员注册地或船员适任证书签发地的海事管理机构报名。海事管理机构对符合规定的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组织培训。
据悉,福建海事局已在全省7个分支局、所有基层海事处设置船员违法记分点,加强一线执法,确保现场监管到位。目前,宁德海事局已实施了对全省第一起船员违法记分。
原标题:福建海事部门实施船员违法记分新规 对14种行为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