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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 山东成为首批试点 2009-08-26 11:40
中国日报网中国在线消息:为规范和加强人体器官移植管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卫生部25日在上海联合宣布启动建立人体器官捐献体系,山东成为10个首批试点工作省市之一。 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体系由国家和省(区、市)两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机构构成。 国家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最高领导机构为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由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中国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专家组构成。 省级人体器官捐献组织领导机构为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委员会,由省级人体器官捐献办公室、省级人体器官获取组织和省级人体器官捐献专家小组构成。 200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人体器官移植条例》,并于同年5月1日起施行。 编辑:李晶 来源:中国日报山东记者站(实习记者 季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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